关于征集2026年度宝坻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的公告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12-17 08:58

为切实落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区政府办公室拟会同区司法局组织编制2026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6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

一、征集范围

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要求,属于区政府职责权限范围内的下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反馈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围绕上述征集范围提出建议,填写《2026年度宝坻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详见附件),并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信函:宝坻区建设路116号区人民政府机关333室。邮编:301800。请在信封上注明“2026年度宝坻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字样。

(二)电子邮箱:bdqsfj03@tj.gov.cn

(三)传真:022-29241517

附件:2026年度宝坻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宝坻区司法局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

2026年度宝坻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会同单位


决策依据


决策事项的主要内容和解决的

主要问题


其他要说明的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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