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宝坻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实施情况的征求意见稿

来源: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8-22 15:24

尊敬的各位人士: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坻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宝坻政规[2020]2号)(以下简称《宝坻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在我区已经实施接近五年,现就《宝坻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实施情况向广大群众公开征求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求意见的期限

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2日

二、反馈的方式

1、电子邮件:请将您的意见发送至宝坻区民政局社救科邮箱(bdqmzj01@tj.gov.cn),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关于对《宝坻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实施情况的意见”。

2、电话反馈:请将您的意见通过拨打电话022-29241025告知民政局社救科工作人员。

附件:《宝坻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

感谢您的支持和关注,期待您的宝贵意见。

联系电话:022-29241025

特此公告


宝坻区民政局

 2025年8月22日

附件:

《宝坻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