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人士: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坻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宝坻政规[2020]2号)(以下简称《宝坻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在我区已经实施接近五年,现就《宝坻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实施情况向广大群众公开征求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求意见的期限
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2日
二、反馈的方式
1、电子邮件:请将您的意见发送至宝坻区民政局社救科邮箱(bdqmzj01@tj.gov.cn),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关于对《宝坻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实施情况的意见”。
2、电话反馈:请将您的意见通过拨打电话022-29241025告知民政局社救科工作人员。
附件:《宝坻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
感谢您的支持和关注,期待您的宝贵意见。
联系电话:022-29241025
特此公告
宝坻区民政局
2025年8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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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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