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顺利实施,积极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趋利避害、防灾减灾作用,根据《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现公告如下:
自2025年 4月15日至2026年4月14日,在我区周良庄炮站、牛道口炮站、三岔口炮站、霍各庄炮站、方家庄炮站、史各庄炮站、南仁垺炮站、新安镇炮站、大钟庄炮站、黄庄流动站、大唐庄流动站等作业站点,开展防雹、增雨(雪)作业。影响范围,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10公里范围内。实施作业时杜绝外人围观,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利用“三七”高炮、火箭发射系统向空中发射含有催化剂的弹药,达到人工影响局部天气的目的。人雨弹或火箭弹在空中催化后自爆,可能出现弹药残骸掉落,如发现未爆炸的炮弹、火箭弹残骸,严禁自行捡拾、拆卸或藏匿,以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请立即通知我单位或当地派出所(也可向110报警)。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