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部署要求,全面推动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见效,促进我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2023年天津市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全市、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推进2023年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聚焦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核心目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精准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纵深推进“两山”成果转化,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生态之区”,为建设美丽天津作出宝坻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深化认识、压实责任。紧密结合全区高质量发展大局,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部门,紧盯时间节点,逐项对账销号、闭环管理,以钉钉子精神高水平推进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整改无盲区、见实效。
(二)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坚持系统观念、系统方法,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把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转作风、提效能,协调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统筹推进减污降碳、循环经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奋力实现“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三)巩固成果、长效常治。以持续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成果为主线,深度挖掘问题线索,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不断完善制度建设,由表及里解决好深层次问题。常态化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加强整改监督实效,切实解决环境问题“反复治、治反复”问题。
三、整改目标
1. 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从严从实推进《督察报告》指出的五方面11项问题整改,在“件件整改、条条着落”上集中发力,确保在2024年底前所有督察整改任务及突出问题线索全部整改到位,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2.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24年底,全区PM2.5平均浓度有效改善,优良天数比率巩固提升;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黑臭水体整治成果得到巩固;土壤环境质量始终保持安全,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优先保护类耕地土壤质量持续保持。
3. 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更加健全。深入理解生态文明建设“五个重大关系”,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与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紧密结合,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建设,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为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提供有力保障。
四、整改措施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不懈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
1.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心与定力,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把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市委、区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举办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等为主题的专题培训,强化培育领导干部绿色发展政绩观,推动增强“生态之区”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2.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各部门、各街镇“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以责任落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坚持把生态环境类指标列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合理设置考核权重,将考核情况作为党政班子考核评价、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严肃性。
3.统筹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巩固提升潮白新河流域“两山”实践基地创建成效,立足我区自然资源禀赋,精心打造文旅融合靓丽名片,在拓宽“两山”转化路径、实现生态资源有效变现上下功夫,将产业、旅游、文化等资源转化增值。围绕“双碳”“双控”工作要求,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深入实施“绿色低碳发展”工程,加强生态环境准入引导,坚决遏制“两高”项目,不断跟进环境要素服务保障,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
(二)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优化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1.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统筹控煤、抑尘、控车、治企、增绿。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治理,加强溶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执行情况监管,推行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领域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巩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成果,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综合管控柴油货车、秸秆禁烧、露天焚烧、施工扬尘、道路扬尘等污染。坚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班化运行,实施全区一体化集中攻坚,精准分析、精准调度、精准管控,实现大气环境源头治理、靶向治污。
2.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密切关注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变化,加密断面水质监测。加大对重点流域沿线各类污染源的监管力度,严控潮白新河、蓟运河流域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污染。严格落实河(湖)长制,不断提升河湖长履职效能,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严格管控入河排水口门水质,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聚焦流域综合治理,抓好跨区域突发水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切实维护流域水环境安全稳定。
3.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深化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机制,组织各街镇持续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回头看”,巩固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明确新污染物治理思路和举措,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范运行,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科学推进施肥技术服务与绿色防控。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强化收储运体系建设,提高秸秆利用率。健全垃圾处理长效管护机制,完善“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城乡环境面貌。
(三)积极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水平
1.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严格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区管控体系的硬约束,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严格落实林长制、田长制、河(湖)长制,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及时发现、查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对督察反馈中符合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情形,按要求启动损害赔偿工作。
2. 提升监管服务效能。落实以排污许可为核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为基础的执法监管机制,解决群众信访投诉集中、日常检查问题频发及环境风险较高的突出环境问题,对主观故意或恶意违法行为精准打击、严惩重罚、形成震慑。坚持主动服务和精准帮扶相结合,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依托在线监测、工况用电等科技手段,实施远程监管,加强帮扶指导,推动助企纾困系列政策措施落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3. 强化科技保障支撑。结合大气、水环境形势特点,积极与专业技术力量对接互动,针对各类污染变化,开展污染来源解析与控制路径研究,在复合污染成因机理、监测预报、精准溯源、科学评估等方面提供技术服务支撑,在污染防治现状、破解难点瓶颈上给予帮扶指导,以科技助力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整体推进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各部门、各街镇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领域、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明确整改落实工作专责部门,加强研究部署和调度推进,建立高效联动整改机制,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整治成效明显。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各街镇要切实增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照反馈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细化工作举措,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监管责任体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后督察力度,加强工作指导和日常调度检查,严格验收销号。发挥督查“利剑”作用,对工作重视不够、整改进度迟缓、重点工程滞后的,从严执纪问效,依法依纪追责问责。
(三)强化舆论监督。充分运用网络和新闻媒体,及时公开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加大对重点问题整改和典型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的曝光力度,接受群众监督,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良好氛围。
附件:宝坻区贯彻落实2023年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
附件
宝坻区贯彻落实2023年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
一、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方面不深入。对于如何利用宝坻区大水大绿生态优势和优质生态资源,走好宝坻特色“两山”理论转化下半程,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式,统筹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实践路径、建设成果和经验总结未形成体系。
区级领导负责人:毛劲松、郭康伟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保委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街镇
整改目标: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凝聚绿色发展共识,提升“两山”转化成效。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并长期坚持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区委、区政府带头对标对表,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集体研究推动环保督察、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重要事项。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跟进学,加紧谋划推动本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街镇)
(二)强化能力提升。举办宝坻区《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低碳发展专题研讨班》,开展专题讲座。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通过参加集中培训、网络学习,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生态环境局等各相关部门、各街镇)
(三)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持续推动“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紧盯“8·15”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社会宣传,组织开展第11届“我是小小生态环境局长”活动,开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及宝坻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环保设施,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用好新闻媒体资源,依托“遇见宝坻·印象潮白”“这么美!是宝坻!”“融媒主播说”等专题专栏,组织网络大V、新媒体从业人员通过微视频、H5、创意海报等新媒体宣传手段,宣传报道我区在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的实招成效,讲好百姓身边的生态环保故事。(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教育局、区融媒体中心)
(四)积极探索“两山”转化路径。实施“文旅融合”工程,聚焦潮白河沿岸文旅开发,加快推进渔生态小镇、水木三乡小镇、绿色低碳小镇、航空文化小镇等建设;高水平编制潮白河沿线20个村庄整体规划;继续办好潮白河四季欢乐旅游节,举办精品赛事活动。加快推进大唐庄镇潮白新河沿岸起步区生态修复项目。(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农业农村委、规划资源分局、相关街镇)
二、生态区建设工作标准与国家和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有差距。2023年宝坻区前11个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88,PM2.5平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均有所增长,且PM2.5平均浓度未能达到年度控制指标要求,完成2023年度大气环境质量控制任务难度大。
区级领导负责人:刘学政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交通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工信局、区卫健委、公安宝坻分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冠城公司、金钰公司、宝星工贸、联华天安公司、国网宝坻分公司、各街镇、区人民医院
整改目标: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精准调度部署,加大重点工作推动力度,持续提升优良天数比率。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强化精准调度。加强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因子的科学分析,结合气象条件、污染物特点,每日实时调度部署;加强督查督办,坚持“日调度、周汇报”工作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不断提升属事属地治理能力。结合市级专家指导意见,积极破解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高等难点瓶颈问题。(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二)开展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强化部门联动,围绕施工扬尘、道路扫保、露天焚烧、散煤复燃、餐饮油烟、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等问题,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巡查,加大通报督办力度,压实责任链条。针对秸秆禁烧等阶段性重点工作,提前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举措,强化属事属地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交通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公安宝坻分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冠城公司、金钰公司、宝星工贸、联华天安公司、各街镇)
(三)稳步推进重点工作。继续以用车大户、物流运输、混凝土搅拌、渣土运输等行业为重点,积极寻找潜在对象,12月底前推动完成新能源重型货车更新替代目标任务。制定完成天津聚会胜建筑材料厂退出方案,推动企业按时退出。强化企业自动监控管理,提升非现场执法水平,充分利用工况用电在线监控系统,对企业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用电量进行24小时全过程监控,推动980家涉气企业12月底前全部联网。加强重点行业B级及绩效引领提升改造项目的政策宣传和现场调研指导,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与诉求,从环保设施升级、生产工艺改造、能源结构优化等多方面入手,提供全方位指导服务,推动企业绩效提级。12月底前至少淘汰3台生物质锅炉。积极推进区人民医院燃气锅炉电力化改造,力争供热前完成并网,12月底前完成制冷、消杀燃气锅炉电能改造,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源的排放。(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交通局、区工信局、区卫健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国网宝坻分公司、大口屯镇、区人民医院)
三、河湖长制履职不到位。督察过程中发现霍各庄镇北马营支渠河道旁一处与北马营支渠河道连通的坑塘露天存放着油桶及废旧轮胎;王卜庄镇与方家庄镇交界处的方家闸附近河道漂浮大量垃圾;大唐庄鲫鱼淀河道旁公示牌损坏,信息缺失无法辨认。
区级领导负责人:刘学政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霍各庄镇、王卜庄镇、方家庄镇、大唐庄镇
整改目标: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加强对河湖水环境的巡查检查,及时清理堤岸垃圾及漂浮物,落实常态化管护机制。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坚持即知即改。霍各庄、王卜庄、方家庄镇对坑塘露天存放的油桶及废旧轮胎、方家闸附近河道漂浮的垃圾进行清理,大唐庄镇对鲫鱼淀河道旁破损公示牌进行更换。日常加强巡查检查,避免问题反弹。(责任单位:霍各庄镇、王卜庄镇、方家庄镇、大唐庄镇)
(二)强化整治成效。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排查整治行动,加强对全区河湖水环境的日常监督检查巡查,对河道坑塘垃圾乱扔、公示牌损坏等问题开展全面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宝坻区河(湖)长制考核办法》,将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区级绩效管理体系,提高问题处理质效。(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四、属地管理责任界定不清晰。王卜庄、方家庄、新安三镇交界处存在大片垃圾。因地处三镇交界,具体点位经相关负责同志充分讨论确认,最终确定由王卜庄镇负责清理,并于次日清理完毕。
区级领导负责人:刘学政、李宗岩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王卜庄镇、方家庄镇、新安镇
整改目标:厘清属地管理职责,明确管护范围,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及时收运。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城管委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落实属地责任。严格履行“包片领导+镇干部+村干部”三级网格体系责任,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户,配备专职保洁员,负责打扫环境卫生,实行垃圾定点堆放、按时清运。(责任单位:王卜庄镇、方家庄镇、新安镇)
(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日常巡查“多走一公里”,加强各街镇交界区域联查联控、信息共享,建立会商机制,主动担当作为,齐力消除管理盲点,确保垃圾污染问题及时处置。区城管委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的宏观指导。(责任单位:区城管委、王卜庄镇、方家庄镇、新安镇)
五、第二轮市级督察反馈的“牛道口镇塘头村村内存在大量浮萍和少量的生活垃圾”问题整改完成后发生反弹。督察发现,牛道口镇塘头村村头门牌边存在垃圾堆放,村内垃圾收集桶填满外溢,周围大量垃圾洒落,且部分垃圾桶存在破损情况。
区级领导负责人:刘学政、李宗岩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牛道口镇
整改目标:及时收运处置农村生活垃圾,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城管委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全面排查整治垃圾污染问题。对塘头村村头垃圾堆放问题进行整改,更换破损垃圾桶,清理桶外散落垃圾,做到垃圾收集到位。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长效机制,严格规范垃圾收集点位排查管理,确保垃圾收容装置常换常新;制定考核办法,充分调动保洁人员积极性,确保垃圾及时收运。发挥党员带头作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垃圾清理活动,有效改善环境卫生。(责任单位:牛道口镇)
(二)紧盯突出问题整改。针对日常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存在问题、群众反映问题以及督察反馈相关问题,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严防问题整改走过场。(责任单位:区城管委)
六、第二轮市级督察反馈的“大口屯镇大新路边水体黑臭,多次反复”问题整改完成后发生反弹。大口屯镇黑臭水体防治长效机制不健全,大新路边水体返黑返臭问题时有反弹。督察发现,大口屯镇大新路边北旺05坑水体颜色发黑,有异味,经监测判定为农村黑臭水体。同时,北旺05坑岸边存在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并发现疑似排污口一处。
区级领导负责人:刘学政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委、大口屯镇
整改目标:巩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垃圾处置成效,努力实现长治久清。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加强排查治理。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对北旺05坑坑底进行清淤,对岸边堆放垃圾进行清理。溯源排污口,查看05坑附近小区生活污水处理管网,发现渗漏点及时围堵,铺设排水管道,将周边路段商户和附近小区排水管网与大新路污水处理池联通,截断污染源头。(责任单位:大口屯镇)
(二)巩固整治成效。紧盯督察反馈问题,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回头看”,对属地各类水体,特别是已治理完成的坑塘等进行再排查,及时消除问题隐患,不断巩固治理成效。区城管委指导督促街镇及时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堆放问题进行整改,严控水体污染。(责任单位:大口屯镇、区城管委)
(三)严格工作监管。进一步加大巡查检查、督办督查力度,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加强治理工作帮扶指导,努力构建形成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黑臭水体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七、大气环境保护形势严峻,绝大部分指标处于全市高位。一是2023年以来,宝坻区PM10、氮氧化物、臭氧和二氧化硫等4项大气指标均长期处于全市高值。截至11月底,PM10平均浓度76微克/立方米,氮氧化物平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与2022年同期相比均有所增长;臭氧首要重污染天数4天,超过全市平均水平(1天);二氧化硫平均浓度10微克/立方米,为全市最高。督察组列席区大气治理百日攻坚调度会发现,部分部门及街镇问题原因分析不到位,发言谈问题多、精准聚焦防控措施少,从自身职能进行污染源分析和源头控制等方面不够有力,大气污染成因分析不够准确全面。二是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宝坻区2023年1—11月降尘量均值为8.1t/(km2月),未达到全年蓝天保卫战年度任务要求。其中,郝各庄镇2023年6月至9月,连续4个月排在全市街镇降尘量后20位。2020年以来宝坻区14个月达标率在新五区平均达标率以下,13个月排名后两位。宝白公路与潮阳大道等主要路段车流量大且路面清扫不到位,导致扬尘严重。部分工地堆场苫盖不完全。潮阳街道烧角村潮新污水处理厂外存在大量裸露渣土未苫盖情况。
区级领导负责人:刘学政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公安宝坻分局、区土地整理中心、宝坻经济开发区、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各街镇、国网宝坻分公司
整改目标:坚持源头治理、突出重点、防治结合,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源头管控大气环境质量。针对PM10、氮氧化物、臭氧和二氧化硫等大气指标,立足部门职能,谋划制定本领域措施招法,合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控尘措施和“以克论净”考核;加强各主干道路交通疏导管控,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减少机动车怠速尾气排放;严厉查处散煤流通、复烧、木柴燃烧和露天烧烤问题,加大对重点区域燃气锅炉的管控;加大对塑料、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行业企业VOCS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等情况的检查力度;加强重污染天气巡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责任单位: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公安宝坻分局、区土地整理中心、宝坻经济开发区、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各街镇、国网宝坻分公司)
(二)坚持精准治尘。持续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管控,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控尘措施。开展道路扬尘治理,加大道路扫保频次,严查渣土运输车辆未加盖封闭上路、带泥上路问题。加强裸地治理,因地制宜采取覆绿、硬化、苫盖等措施,遏制裸地扬尘污染。加强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不听安排、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企业严肃处罚。(责任单位: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交通局、各街镇)
八、水环境保护工作有待加强,水质超标时有发生。一是宝坻区水环境质量有所下滑,2023年1—11月,优良水体比例较去年有所下降。2023年应开展水美乡村建设工程建设,该工程包括河渠连通6条29.34千米,清淤疏浚渠道23条81.77千米和建筑物工程26座。但截至督察结束,仅完成清淤疏浚渠道26千米,建筑物工程改造10座,工程进展缓慢。二是入河沿线排水口门水质存在问题。2022年以来,宝坻区蓟运河沿线排水口门累计超标28次。
区级领导负责人:刘学政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霍各庄镇、方家庄镇、新安镇、大钟庄镇、八门城镇
整改目标:持续加强水环境质量监管,加强基础工程建设,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强化水环境质量保障。一是落实监测预警联动机制。重点关注国、市控等7个考核断面自动监测数据,在数据波动时段加密手工监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强化共同研判。在河道汛期、枯水期及稻田尾水集中排放期等重点时段,精准实施生态调水、补水、优化排水,着力提升水环境质量。二是落实常态化巡查检查机制。坚持每周对考核断面、每月对蓟运河沿线入海河流排水口门开展巡查监测,组织各级河(湖)长开展河道、坑塘的常态化巡查检查。三是加强上下游联防联控。重点加强与周边生态环境部门的合作与沟通,定期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破坏水环境、水资源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保障蓟运河水质持续改善。(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
(二)推动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完成钰华街道片区东环路段(建设路—南三路)合流制改造工程。开展管网串接混接改造,建立管理台账清单,实施动态更新,销号管理。开展汛前雨水管网清掏工作,汛前完成疏浚各类型收水井8617座、各类型检查井7920座、疏通管网8.7公里。针对《天津市宝坻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在汛期工程暂停阶段,积极与各镇街对接协调征迁范围确定征迁量,争取汛期结束前完成各项征迁工作,确保工程尽快重新开工。利用汛后几个月时间全面开展渠道清淤及渠系建筑物建设等项目工程,积极与财政沟通协调争取财政资金及时到位,确保2024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三)强化入河排水口门整治。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12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对蓟运河沿线不达标排水口门,精准排查溯源,实施治理,用好“街镇吹哨、部门报到”机制,确保整改到位。对入河排水口门周边水域持续开展“清四乱”行动,保障水环境质量。(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霍各庄、方家庄、新安镇、大钟庄镇、八门城镇)
九、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存在不足,黑臭水体和露天焚烧治理不彻底。一是2023年宝坻区1条治理完成已销号黑臭水体,因返黑返臭被生态环境部取消销号;2020年以来7个镇12个村因河道坑塘垃圾和黑臭水体问题被通报2次以上,其中黄庄镇黄庄村通报3次;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推送涉及宝坻区大口屯、郝各庄、牛家牌3个镇共计50个疑似黑臭水体点位,经排查20%点位存在水质超标情况。二是2023年宝坻区大气污染防治问题及整改情况清单显示,共整改28个露天焚烧火点。督察期间,发现牛道口镇宝平公路旁和王卜庄镇潮阳东路二号桥旁存在2处露天焚烧树叶垃圾明火点;同时在牛道口镇郑各庄、塘头、李家深等村和口东镇、大口屯镇、王卜庄镇等多个村庄发现路边、河边、田边有面积不等焚烧痕迹。
区级领导负责人:刘学政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公安宝坻分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各街镇
整改目标:紧盯黑臭水体、露天焚烧突出问题,加强巡查管控,持续提升农村环境保护水平。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动态更新我区农村黑臭水体清单,明确水体黑臭成因、主要污染来源,建立治理台账、销号管理。同时,对已治理完成的点位开展“回头看”,定期组织复检复查,确保问题不反弹。(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
(二)落实禁烧工作要求。发挥属地职能,充分发动各网格员、公益岗、志愿者力量,积极宣传、引导群众参与露天禁烧行动。紧盯日常、突出重点,特别是秋收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巡查管控、执法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对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街镇主要负责同志严肃追责问责。加大宣传引导,强化科技服务保障,健全收储运体系,推动秸秆科学还田、高效离田,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公安宝坻分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各街镇)
十、按照宝坻区城市管理委印发的《关于完善“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的实施方案》要求,生活垃圾应日产日清。督察期间,发现牛道口镇李家深村,口东镇东庄村、刘台村,方家庄镇政府附近村庄等地存在垃圾乱堆乱倒情况,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落实不到位。
区级领导负责人:李宗岩
牵头单位:区城管委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区农业农村委、牛道口镇、口东镇、方家庄镇
整改目标: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水平,建设生态宜居的和美乡村。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城管委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巩固整改成效。牛道口镇、口东镇、方家庄镇组织相关村庄开展垃圾清理工作,督促保洁公司每日加大垃圾清运频次,做到垃圾日产日清,避免问题反弹。将农村环境整治纳入评星定级内容,全程跟踪督查,采取月督查、季通报等形式,对垃圾清理不到位的村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对工作开展不力、多次整改不到位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村的主要负责人追责问责。(责任单位:牛道口镇、口东镇、方家庄镇)
(二)加强行业管理。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情况进行摸排,摸清农村地区设施、车辆及环卫作业人员等底数,建立工作台账,指导各街镇严格落实“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参观生活垃圾处理厂等活动,提高群众卫生意识。(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区农业农村委)
十一、宝坻区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占全区畜禽养殖场数量87.5%,分布点多面广,粪污收集和处理难度大。督察期间,发现新安镇北申桥河道边有1家小规模养殖场,无有效隔离措施且排水管路直通河道,存在环境隐患。
区级领导负责人:刘学政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
整改目标:规范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规范管理,确保畜禽粪污日产日清。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积极落实整改。及时截断清除养殖场直通河道的排水管路,加强养殖场与河道的有效隔离。利用覆土、覆盖稻草等方式对畜禽粪污进行物理隔绝,对堆积腐熟发酵的粪污进行消纳,实现粪污和污水的就近资源化利用。加强对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的排查监管,督促养殖场(户)对畜禽粪污及时收集、贮存、清运,防止恶臭和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实现粪污日清日结,消除污染隐患。(责任单位:新安镇)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定实施《建立健全宝坻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组织各街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建立问题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对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粪污贮存处理设施维护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管。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养殖场(户)环保意识,规范畜禽养殖绿色发展。(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