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2”天津港爆炸事故发生后,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纷纷捐款捐物。区慈善协会迅速启动捐赠接收预案,接收来自全区的捐赠。
资金捐赠情况:
2015年8月12日至12月31日,区慈善协会接收社会捐赠款4869768.8元,其中定向捐赠款4146792.8元,非定向捐赠款722976元。定向捐赠款主要用于“8·12”事故中宝坻籍受伤官兵、烈士遗属的抚慰救助。我会未接收捐赠物资。
本区各级党政机关捐款3168158元;我区各功能区、街镇捐款1035503.8元;社会团体、爱心企业及职工捐款666107元。
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12月31日,我会向市慈善协会和宝坻籍受伤官兵、烈士遗属的抚慰救助支出共计1822976元,其中上缴天津市慈善协会722976元,发放宝坻籍受伤官兵、烈士遗属的抚慰救助款1100000元,结存3046792.8元,均为定向捐赠款。结存捐赠款专项用于“8·12”宝坻籍受伤官兵、烈士遗属今后的日常生活、医疗、上学等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