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天津宝坻潮白河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促进湿地公园健康发展,有效保护湿地资源,根据《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天津市湿地保护条例》,结合我区实际,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起草了《天津宝坻潮白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1月10日
二、联系部门: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三、联系电话:82622823
四、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fengxuesong@126.com)或传真(82622823)的方式将您的意见建议反馈给我们,并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一:(点击下载)
附件二: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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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宝坻潮白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天津宝坻潮白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