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目录 | |||
序号 |
主要 |
职责事项 | |
序号 |
名称 | ||
1 |
实施初中学历教育工作的管理 |
1.1 |
对学生德育教育的管理 |
1.2 |
对学生智育教育的管理 | ||
1.3 |
对学生体卫艺教育的管理 | ||
1.4 |
对学生安全教育的管理 | ||
2 |
实施对教师的管理 |
2.1 |
对教师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件的管理 |
2.2 |
对教师严格履行教师义务,加强师德建设的管理 | ||
2.3 |
对教师进行思想政治、业务培训的管理 | ||
2.4 |
对建立教师考核制度,依规进行奖励、表彰等的管理 | ||
3 |
实施对安全工作的管理 |
3.1 |
对学校安全工作检查的管理 |
3.2 |
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的管理 |
对学生德育教育的管理信息表 | |
序号 |
1.1 |
名称 |
对学生德育教育的管理 |
法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章第三条: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XX初级中学 |
职责边界 |
宝坻区XX初级中学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分层实施——成果展示——整改提升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依据学校发展特色,制定德育发展计划,分层渐进,自主德育。2.以年级为依托,全员德育,学科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3.以成果展示为评价标准,开展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实践活动,促其行为的养成和道德情操的提升。 4.学校做好评估,并及时督促,促其持续发展。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29241233 |
对学生智育教育的管理信息表 | |
序号 |
1.2 |
名称 |
对学生智育教育的管理 |
法定依据 |
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XX初级中学 |
职责边界 |
宝坻区XX初级中学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有效实施——加强监管——综合评价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结合课程制定方案,明确任务。 2.从感知、理解、巩固、应用等方面提高学生掌握知识的效率和效果。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29241233 |
对学生体卫艺教育的管理信息表 | |
序号 |
1.3 |
名称 |
对学生体卫艺教育的管理 |
法定依据 |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一章第一条、第五条,为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学校体育工作应当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一章第二条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第二章第六条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加强艺术类课程教学,按照国家的规定和要求开齐开足艺术课程。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XX初级中学 |
职责边界 |
宝坻区XX初级中学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分层实施——成果展示——整改提升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依据学校发展特色,制定体卫艺发展计划,分层渐进,自主选择2.以年级为依托,全员普及,科学锻炼、分层学习,艺术教育。 3.以成果展示为评价标准,开展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体育艺术活动,促其行为的养成和道德情操的提升。 4.学校做好评估,并及时督促,促其持续发展。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29241233 |
对学生安全教育的管理信息表 | |
序号 |
1.4 |
名称 |
对学生安全教育的管理 |
法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一章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XX初级中学 |
职责边界 |
宝坻区XX初级中学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分层实施——成果展示——整改提升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依据学校发展特色,制定安全教育计划,分层渐进,自主德育。 8.将整改报告连同图像资料留档保存。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29241233 |
对教师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件的管理信息表 | |
序号 |
2.1 |
名称 |
对教师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件的管理 |
法定依据 |
《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七条 已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拟取得更高等级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教师资格的,应当通过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或者取得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并依照本章规定,经认定合格后,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XX初级中学 |
职责边界 |
宝坻区XX初级中学 |
运行流程 |
事实确认--决定--送达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事实确认:对执行对象进行事实确认; 2、决定责任:对当事人依照《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做出强制的决定; 3、送达责任:将强制执行决定直接送达当事人。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29241233 |
对教师严格履行教师义务,加强师德建设的管理信息表 | |
序号 |
2.2 |
名称 |
对教师严格履行教师义务,加强师德建设的管理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XX初级中学 |
职责边界 |
宝坻区XX初级中学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学习文件——个人签字——统计数量---存档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 扎实推进师德建设具体化、规范化。 2. 加强对师德建设的领导。要将师德建设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3. 加强制度建设。 4. 严格考核管理。 5. 加强师德宣传,建立表彰优秀教师制度。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29241233 |
对教师进行思想政治、业务培训的管理信息表 | |
序号 |
2.3 |
名称 |
对教师进行思想政治、业务培训的管理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XX初级中学 |
职责边界 |
宝坻区XX初级中学 |
运行流程 |
制定计划——开展培训——交流心得——总结提升 |
运行要件 |
无 |
责任事项 |
1.制定学习计划。 2、组织师德培训。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29241233 |
对建立教师考核制度,依规进行奖励、表彰等的管理信息表 | |
序号 |
2.4 |
名称 |
对建立教师考核制度,依规进行奖励、表彰等的管理 |
法定依据 |
《教师法》第三十三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奖励。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第三十四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向依法成立的奖励教师的基金组织捐助资金,对教师进行奖励。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XX初级中学 |
职责边界 |
宝坻区XX初级中学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召开教代会——制度讨论通过——定期考核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建立表彰制度,定期对成绩突出教师进行表彰奖励。 2、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教师加强教育。 3、积极鼓励社会监督,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4、对于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优先评定。 5、本着德能勤绩、公平公正的原则。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29241233 |
对学校安全工作检查的管理信息表 | |
序号 |
3.1 |
名称 |
对学校安全工作检查的管理 |
法定依据 |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五条 各级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XX初级中学 |
职责边界 |
宝坻区XX初级中学 |
运行流程 |
制定计划——依规检查——汇总检查情况——落实整改——形成报告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目的、时间重点等;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5922 0806 |
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的管理信息表 | |
序号 |
3.2 |
名称 |
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的管理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总则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
实施机构 |
宝坻区XX初级中学 |
职责边界 |
宝坻区XX初级中学 |
运行流程 |
制定计划——依规检查——汇总检查情况——落实整改——形成报告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目的、时间重点等; |
监督方式 |
电话:022-292412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