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发展中心内职责目录 | |||
序号 |
主要 |
职责事项 | |
序号 |
名称 | ||
1 |
继续教育 |
1.1 |
负责对接市中小学继续教育中心,承担上级部署的中小幼教师和校(园)长继续教育任务 |
1.2 |
负责制定全区继续教育规划、实施方案 | ||
1.3 |
负责《教师专业标准》、《校园长专业标准》贯彻落实工作 | ||
1.4 |
负责区内中小学幼儿园课程标准和教材培训工作 | ||
1.5 |
指导本区中小学幼儿园制定校本研修方案,考核校本研修活动 | ||
1.6 |
协助中小学幼儿园做好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 | ||
2 |
中学教研 |
2.1 |
负责中学课程改革、教材教法改革等教学研究工作 |
2.2 |
负责中学课程方案和教学计划的编制工作并指导实施 | ||
2.3 |
负责中学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规范和指导中学考试命题 | ||
2.4 |
组织中学教师参加各级优秀课评选及教学经验推广工作 | ||
2.5 |
负责中学学科基地的遴选与建设工作 | ||
2.6 |
指导中学教研片协作区开展工作;负责思政、心理健康研究工作 | ||
3 |
小幼教研 |
3.1 |
负责小学、幼儿园课程改革、教材教法改革等教学研究工作 |
3.2 |
负责小学、幼儿园课程方案和教学计划的编制工作并指导实施 | ||
3.3 |
负责小学、幼儿园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规范和指导小学考试命题 | ||
3.4 |
组织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各级优秀课评选及教学经验推广工作 | ||
3.5 |
负责小学,幼儿园学科基地的遴选与建设工作 | ||
3.6 |
指导小学、幼儿园教研片协作区开展工作 | ||
4 |
社区教育 |
4.1 |
负责对接天津开放大学,开展专科、本科学历教育 |
4.2 |
开展家庭教育培训指导,举办老年大学,提供终身学习服务开展社工培训,服务社会人员提升就业能力 | ||
4.3 |
合作开展远程教育服务,完成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多元化工作任务 | ||
4.4 |
负责组织电大系统内考试、考核工作 | ||
5 |
信息技术指导 |
5.1 |
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化的规划、应用和管理工作 |
5.2 |
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研究、信息资源整合、人员培训和技术服务工作 | ||
5.3 |
为全区学校,教师提供现代教育技术理论咨询,指导数学设计、实验研究和计算机辅助教学 | ||
5.4 |
负责全区现代教技术料研成果的评审、管理与推广工作 | ||
5.5 |
负责全区教育网规划、建设和安全运行维护工作 | ||
6 |
教育科研 |
6.1 |
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培养工程项目 |
6.2 |
制定全区骨干教师队伍培养规划、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指导、推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和成长工作,协调指导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 | ||
6.3 |
负责制定全区名师、骨干教师管理办法遴选方案,并组织落实相 | ||
6.4 |
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开展国家、市级、区级研究课题和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申报评选,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 |
负责对接市中小学继续教育中心,承担上级部署的中小幼教师和校(园)长继续教育任务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1.1 |
名称 |
负责对接市中小学继续教育中心,承担上级部署的中小幼教师和校(园)长继续教育任务 |
法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四章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办好师范教育,并采取措施,鼓励优秀青年进入各级师范学校学习。各级教师进修学校承担培训中小学教师的任务。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继续教育部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分层实施——成果展示——整改提升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依据天津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部署安排各级各类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29262922 |
负责制定全区继续教育规划、实施方案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1.2 |
名称 |
负责制定全区继续教育规划、实施方案 |
法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四章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办好师范教育,并采取措施,鼓励优秀青年进入各级师范学校学习。各级教师进修学校承担培训中小学教师的任务。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继续教育部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分层实施——成果展示——整改提升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依据天津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部署安排各级各类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29262922 |
负责《教师专业标准》、《校园长专业标准》贯彻落实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1.3 |
名称 |
负责《教师专业标准》、《校园长专业标准》贯彻落实工作 |
法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四章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办好师范教育,并采取措施,鼓励优秀青年进入各级师范学校学习。各级教师进修学校承担培训中小学教师的任务。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继续教育部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分层实施——成果展示——整改提升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依据天津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部署安排各级各类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29262922 |
负责区内中小学幼儿园课程标准和教材培训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1.4 |
名称 |
负责区内中小学幼儿园课程标准和教材培训工作 |
法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四章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办好师范教育,并采取措施,鼓励优秀青年进入各级师范学校学习。各级教师进修学校承担培训中小学教师的任务。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继续教育部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分层实施——成果展示——整改提升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依据天津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部署安排各级各类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29262922 |
指导本区中小学幼儿园制定校本研修方案,考核校本研修活动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1.6 |
名称 |
指导本区中小学幼儿园制定校本研修方案,考核校本研修活动 |
法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四章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办好师范教育,并采取措施,鼓励优秀青年进入各级师范学校学习。各级教师进修学校承担培训中小学教师的任务。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继续教育部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分层实施——成果展示——整改提升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依据天津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部署安排各级各类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29262922 |
协助中小学幼儿园做好教师队任建设与管理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1.7 |
名称 |
协助中小学幼儿园做好教师队任建设与管理工作 |
法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四章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办好师范教育,并采取措施,鼓励优秀青年进入各级师范学校学习。各级教师进修学校承担培训中小学教师的任务。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继续教育部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分层实施——成果展示——整改提升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依据天津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部署安排各级各类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29262922 |
负责中学课程改革、教材教法改革等教学研究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2.1 |
名称 |
负责中学课程改革、教材教法改革等教学研究工作 |
法定依据 |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中学部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意见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负责组织研究,开展活动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82627881 |
负责中学课程方案和教学计划的编制工作并指导实施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2.2 |
名称 |
负责中学课程方案和教学计划的编制工作并指导实施 |
法定依据 |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中学部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意见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负责组织研究,开展活动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82627881 |
负责中学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规范和指导中学考试命题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2.3 |
名称 |
负责中学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规范和指导中学考试命题 |
法定依据 |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中学部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意见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负责组织研究,开展活动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82627881 |
组织中学教师参加各级优秀课评选及教学经验推广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2.4 |
名称 |
组织中学教师参加各级优秀课评选及教学经验推广工作 |
法定依据 |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中学部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意见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负责组织研究,开展活动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82627881 |
负责中学学科基地的遴选与建设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2.5 |
名称 |
负责中学学科基地的避选与建设工作 |
法定依据 |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中学部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意见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负责组织研究,开展活动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82627881 |
指导中学教研片协作区开展工作;负责思政、心理健康研究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2.6 |
名称 |
指导中学教研片协作区开展工作;负责思政、心理健康研究工作 |
法定依据 |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中学部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意见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负责组织研究,开展活动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82627881 |
负责小学、幼儿园课程改革、教材教法改革等教学研究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3.1 |
名称 |
负责小学、幼儿园课程改革、教材教法改革等教学研究工作 |
法定依据 |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小幼部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意见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负责组织研究,开展活动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82627881 |
负责小学、幼儿园课程方案和教学计划的编制工作并指导实施信息表 | |
序号 |
3.2 |
名称 |
负责小学、幼儿园课程方案和教学计划的编制工作并指导实施 |
法定依据 |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小幼部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意见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负责组织研究,开展活动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82627881 |
负责小学、幼儿园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规范和指导小学考试命题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3.3 |
名称 |
负责小学、幼儿园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规范和指导小学考试命题 |
法定依据 |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小幼部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意见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负责组织研究,开展活动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82627881 |
组织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各级优秀课评选及教学经验推广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3.4 |
名称 |
组织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各级优秀课评选及教学经验推广工作 |
法定依据 |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小幼部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意见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负责组织研究,开展活动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82627881 |
负责小学,幼儿园学科基地的遴选与建设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3.5 |
名称 |
负责小学,幼儿园学科基地的遴选与建设工作 |
法定依据 |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小幼部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意见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负责组织研究,开展活动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82627881 |
指导小学、幼儿园教研片协作区开展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3.6 |
名称 |
指导小学、幼儿园教研片协作区开展工作 |
法定依据 |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小幼部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意见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负责组织研究,开展活动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82627881 |
负责对接天津开放大学,开展专科、本科学历教育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4.1 |
名称 |
负责对接天津开放大学,开展专科、本科学历教育 |
法定依据 |
《广播电视大学暂行规定》教计字063号 第七章第二十二条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社区教育部 |
运行流程 |
入学教育——课程注册——面授辅导与在线学习——期末考核——毕业实践环节——毕业审核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依据上级规定,开展入学教育。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29262989 |
开展家庭教育培训指导,举办老年大学,提供终身学习服务开展社工培训,服务社会人员提升就业能力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4.2 |
名称 |
开展家庭教育培训指导,举办老年大学,提供终身学习服务开展社工培训,服务社会人员提升就业能力 |
法定依据 |
《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天津市贯彻落实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社区教育部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调查研究---分步实施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确定的校址,教育局揭牌;2.通过学访调研,确定专业设置;3、全面开展老年大学和社区教育工作;4、丰富课程资源,优化师资队伍。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29262989 |
合作开展远程教育服务,完成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多元化工作任务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4.3 | |
名称 |
合作开展远程教育服务,完成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多元化工作任务 | |
法定依据 |
《广播电视大学暂行规定》教计字063号 第七章第二十二条 |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 |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社区教育部 | |
运行流程 |
入学教育——课程注册——远程在线学习——期末考核——毕业实践环节——毕业审核 |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依据上级规定,开展入学教育。 |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29262989 | |
负责组织电大系统内考试、考核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4.4 | |
名称 |
负责组织电大系统内考试、考核工作 | |
法定依据 |
《广播电视大学暂行规定》教计字063号 第七章第二十二条 |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 |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社区教育部 | |
运行流程 |
考生报名—确认资格—组织考试 | |
运行要件 |
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等有效证明证件 | |
责任事项 |
1、根据天津电大有关工作规定,负责本区考试报名的组织工作; |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29262989 |
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化的规划、应用和管理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5.1 |
名称 |
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化的规划、应用和管理工作 |
法定依据 |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信息技术部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分层实施——成果展示——整改提升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负责组织研究,开展活动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60288685 |
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研究、信息资源整合、人员培训和技术服务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5.2 |
名称 |
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研究、信息资源整合、人员培训和技术服务工作 |
法定依据 |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信息技术部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分层实施——成果展示——整改提升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负责组织研究,开展活动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60288685 |
为全区学校,教师提供现代教育技术理论咨询,指导数学设计、实验研究和计算机辅助教学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5.3 |
名称 |
为全区学校,教师提供现代教育技术理论咨询,指导数学设计、实验研究和计算机辅助教学 |
法定依据 |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信息技术部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分层实施——成果展示——整改提升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负责组织研究,开展活动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60288685 |
负责全区现代教技术料研成果的评审、管理与推广工作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5.4 |
名称 |
负责全区现代教技术料研成果的评审、管理与推广工作 |
法定依据 |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信息技术部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分层实施——成果展示——整改提升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负责组织研究,开展活动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60288685 |
负责全区教育网规划和安全运行维护工作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5.5 |
名称 |
负责全区教育网规划和安全运行维护工作 |
法定依据 |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信息技术部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分层实施——成果展示——整改提升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负责组织研究,开展活动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60288685 |
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培养工程项目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6.1 |
名称 |
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培养工程项目 |
法定依据 |
依据《天津市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科研部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分层实施——成果展示——整改提升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29262966 |
制定全区骨干教师队伍培养规划、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指导、推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和成长工作,协调指导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信息 | |
序号 |
6.2 |
名称 |
制定全区骨干教师队伍培养规划、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指导、推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和成长工作,协调指导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 |
法定依据 |
依据《天津市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科研部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分层实施——成果展示——整改提升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29262966 |
负责制定全区名师、骨干教师管理办法遴选方案,并组织落实相关考核认定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6.3 |
名称 |
负责制定全区名师、骨干教师管理办法遴选方案,并组织落实相关考核认定工作 |
法定依据 |
依据《天津市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科研部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分层实施——成果展示——整改提升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02229262966 |
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开展国家、市级、区级研究课题和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申报评选,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6.4 |
名称 |
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开展国家、市级、区级研究课题和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申报评选,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 |
法定依据 |
依据天津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天津市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管理宝坻区中小学教育科研课题。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宝坻区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科研部 |
运行流程 |
制定方案——分层实施——检查评比——整改提升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
监督方式 |
部部门电话:022292629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