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职责清单

来源:区网络安全指挥中心 发布时间:2021-09-10 14:23



职责目录

  天津市宝坻区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

(天津市宝坻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职责目录

序号

主要

职责

职责事项

序号

名称

页码

1

做好网上宣传和舆论引导

1.1

负责网上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2

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分析处置

2.1

负责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应对、处置工作


3

网络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调度

3.1

负责全区网络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调度工作


4

网评队伍建设与管理

4.1

负责网评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


5

网络文化建设

5.1

负责网络文化建设


6

区属政务媒体和城市自媒体管理

6.1

负责依法依规对全区政务新媒体和城市自媒体运营进行监管


7

移动应用程序监管

7.1

负责属地移动应用程序监管工作


8

互联网违法违规不良信息举报受理上报

8.1

负责互联网违法、违规、不良信息的监看和举报事项的受理、登记、汇总等工作


职责事项信息表

(网上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信息表

序号

1.1

名称

负责网上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法定依据

津宝编发【202040

《关于改革调整区委网信办所属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

实施机构

天津市宝坻区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 (天津市宝坻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职责边界

区委网信办天津市宝坻区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 (天津市宝坻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独立行使

运行流程

1.研究制定本年度宣传工作方案并以网信委名义实施;2开展特色宣传活动。

运行要件

经相关领导批示同意的宣传引导工作开展时间和方案。

责任事项

表述正确、来源可靠、严格内容审核

监督方式

电话29992586

邮箱bdqwwxbyq@tj.gov.cn

职责事项信息表

(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应对、处置工作)信息表

序号

2.1

名称

负责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应对、处置工作

法定依据

津宝编发【202040号《关于改革调整区委网信办所属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

实施机构

天津市宝坻区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 (天津市宝坻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职责边界

区委网信办天津市宝坻区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 (天津市宝坻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独立行使

运行流程

1.运用技术手段搜集涉区负面网络舆情;2.开展分析、研判;3.按照舆情发酵程度、危害性预警属事属地单位或上报区领导;4.协调涉事单位、发布平台、上级单位及时跟进处置工作。

运行要件

网上舆情信息

责任事项

发现网络舆情信息后,及时预警属事属地单位,要求按时上报处置情况。经分析、研判风险隐患较大的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经领导批示后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处置工作。

监督方式

电话29992586

邮箱bdqwwxbyq@tj.gov.cn

职责事项信息表

(全区网络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调度工作)信息表

序号

3.1

名称

负责全区网络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调度工作

法定依据

津宝编发【202040号《关于改革调整区委网信办所属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

实施机构

天津市宝坻区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 (天津市宝坻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职责边界

区委网信办天津市宝坻区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天津市宝坻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独立行使

运行流程

1.综合研判网络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2.组织风险隐患会商评估;3.指挥应对网络突发事件。

运行要件

通过技术手段监测到的网络突发信息;相关单位、部门报送、通知的网络突发事件。

责任事项

发生突发事件并在网上传播后,及时指挥调度属事属地单位做好应对工作。

监督方式

电话29992586

邮箱bdqwwxbyq@tj.gov.cn

职责事项信息表

(网评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信息表

序号

4.1

名称

负责网评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

法定依据

津宝编发【202040号《关于改革调整区委网信办所属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

实施机构

天津市宝坻区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 (天津市宝坻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职责边界

区委网信办 天津市宝坻区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天津市宝坻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独立行使

运行流程

根据上级指令安要求组织网评员开展网评工作。

运行要件

各单位网评人员

责任事项

严格指令管理,确保责任落实

监督方式

电话29992586

邮箱bdqwwxbyq@tj.gov.cn

职责事项信息表

(网络文化建设)信息表

序号

5.1

名称

负责网络文化建设

法定依据

津宝编发【202040号《关于改革调整区委网信办所属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

实施机构

天津市宝坻区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 (天津市宝坻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职责边界

区委网信办 天津市宝坻区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 (天津市宝坻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独立行使

运行流程

1.组织实施;2.指导推动

运行要件

网络文化活动

责任事项

1.制定全年网络文化建设目标,明确工作任务;2.开展网络中国节、中国好网民、书香宝坻活动。

监督方式

电话29992586

邮箱bdqwwxbyq@tj.gov.cn

职责事项信息表

(依法依规对全区政务新媒体和城市自媒体运营进行监管)信息表

序号

6.1

名称

负责依法依规对全区政务新媒体和城市自媒体运营进行监管

法定依据

1.《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规定》

2.《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3.津宝编发【202040号《关于改革调整区委网信办所属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

实施机构

天津市宝坻区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 (天津市宝坻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职责边界

区委网信办 天津市宝坻区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天津市宝坻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独立行使

运行流程

1.对本地区政务新媒体进行管理2.对突出问题进行依法约谈,督促整改

运行要件

各单位、各自媒体账号

责任事项

1.指导监督政务新媒体和城市自媒体的信息内容和功能建设;2.对存在问题的政务新媒体和城市自媒体进行巡查约谈,督促整改。

监督方式

电话29992586

邮箱bdqwwxbyq@tj.gov.cn

职责事项信息表

(属地移动应用程序监管工作)信息表

序号

7.1

名称

负责属地移动应用程序监管工作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3.津宝编发【202040号《关于改革调整区委网信办所属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

实施机构

天津市宝坻区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 (天津市宝坻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职责边界

区委网信办 天津市宝坻区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天津市宝坻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独立行使

运行流程

依法对属地移动应用程序进行监管

运行要件

属地移动应用程序

责任事项

日常监管和定期检查相结合,依法对属地移动应用程序进行监管。

监督方式

电话29992586

邮箱bdqwwxbyq@tj.gov.cn


职责事项信息表

(互联网违法、违规、不良信息的监看和举报事项的受理、登记、汇总等工作)信息表

序号

8.1

名称

负责互联网违法、违规、不良信息的监看和举报事项的受理、登记、汇总等工作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3.《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4.津宝编发【202040号《关于改革调整区委网信办所属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

实施机构

天津市宝坻区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 (天津市宝坻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职责边界

区委网信办 天津市宝坻区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天津市宝坻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独立行使

运行流程

1.监看、搜集互联网违法违规不良信息;2.登记汇总后上报处置;3.按照要求开展专项不良信息举报工作。

运行要件

上级文件部署要求

责任事项

遵守中央网信办有关规定,部分举报专项内容涉密。

监督方式

电话29992586

邮箱bdqwwxbyq@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