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大数据管理中心职责清单

来源:区大数据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1-09-10 13:51

职责目录

宝坻区大数据管理中心职责目录

序号

主要

职责

职责事项

序号

名称

页码

1

承担全区数据资源采集、汇聚、存储、登记、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工作

1.1

编制全区数据资源目录工作


1.2

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


1.3

推进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工作


1.4

开展政务数据“四清单”编制工作


1.5

推动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工作


2

承担大数据基础资源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

2.1

承担电子“政务云”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


2.2

承担全区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


2.3

承担全区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


2.4

承担全区电子政务外网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


2.5

承担全区基础数据库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


3

承担政务投资的区级信息化项目的前置审核工作

3.1

承担政务投资的区级信息化项目的前置审核工作


3.2

承担组织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情况监测、评估工作


4

基础平台网络的数据安全保障

4.1

承担全区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全区电子政务外网的数据安全保障工作


5

全区网络安全保障

5.1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防护工作


5.2

政务安全邮箱管理


5.3

网站安全管理和检查,督促指导指导域名注册、网站登记和注销等基础性工作


5.4

督促指导有关部门互联网地址(IP)分配、网络接入等


5.5

共享和通报网络安全信息,处理重大网络安全事件


6

承担大数据领域相关人才培训工作

6.1

负责大数据领域相关教育培训和人才建设工作


7

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7.1

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职责事项信息表

(编制全区数据资源目录工作)信息表

序号

1.1

名称

编制全区数据资源目录工作

法定依据

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第十条 政务数据实行目录管理

天津市宝坻区委编办发的《天津市宝坻区大数据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编办〔202080号)

实施机构

数据管理部

职责边界

大数据管理中心

运行流程

归集目录资源-发布目录资源

运行要件

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责任事项

核对全区数据资源目录完整性、时效性

监督方式

天津市宝坻区政融街区委网信办706

29993062bdqdsj02@tj.gov.cn

职责事项信息表

(推进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工作)信息表

序号

1.2

名称

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

法定依据

天津市宝坻区委编办发的《天津市宝坻区大数据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编办〔202080号)

实施机构

数据管理部

职责边界

大数据管理中心

运行流程

监管事项领取-实施清单填报-事项与案由关联-执法人员库录入-监管对象库录入-双随机计划录入-双随机任务反馈-风险预警核查

运行要件

天津市“互联网+监管”系统

责任事项

推进我区监管事项领取率、实施清单填报率、实施清单完备度、监管事项覆盖率的提升

监督方式

天津市宝坻区政融街区委网信办706

29993062bdqdsj02@tj.gov.cn

职责事项信息表

(推进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工作)信息表

序号

1.3

名称

推进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工作

法定依据

天津市宝坻区委编办发的《天津市宝坻区大数据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编办〔202080号)

实施机构

数据管理部

职责边界

大数据管理中心

运行流程

协调数据需求方对接区共享交换平台-协调数据提供方对接区共享交换平台

运行要件

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责任事项

协调数据需求和提供方对接区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交换

监督方式

天津市宝坻区政融街区委网信办706

29993062bdqdsj02@tj.gov.cn

职责事项信息表

(开展政务数据“四清单”编制工作)信息表

序号

1.4

名称

开展政务数据“四清单”编制工作

法定依据

天津市宝坻区委编办发的《天津市宝坻区大数据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编办〔202080号)

实施机构

数据管理部

职责边界

大数据管理中心

运行流程

归集政务数据“四清单”-编制政务数据“四清单”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编制政务数据责任清单、需求清单、系统清单、负面清单

监督方式

天津市宝坻区政融街区委网信办706

29993062bdqdsj02@tj.gov.cn

职责事项信息表

(推动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工作)信息表

序号

1.5

名称

推动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工作

法定依据

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第二十条

天津市宝坻区委编办发的《天津市宝坻区大数据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编办〔202080号)

实施机构

数据管理部

职责边界

大数据管理中心

运行流程

编制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上传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数据-审核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数据-公开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数据

运行要件

天津市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

责任事项

依照政务数据开放目录,通过开放平台主动向社会开放政务数据。

监督方式

天津市宝坻区政融街区委网信办706

29993062bdqdsj02@tj.gov.cn


职责事项信息表

(电子“政务云”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信息表

序号

2.1

名称

承担电子“政务云”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

法定依据

《天津市宝坻区大数据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编办〔202080号)

实施机构

建设开发部

职责边界

大数据管理中心

运行流程

建设—运行—维护

运行要件

“政务云”平台

责任事项

负责“政务云”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

监督方式

天津市宝坻区政融街区委网信办704

29993562bdqdsj03@tj.gov.cn

职责事项信息表

(全区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的建设运维工作)信息表

序号

2.2

名称

承担全区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

法定依据

《天津市宝坻区大数据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编办〔202080号)

实施机构

建设开发部

职责边界

大数据管理中心

运行流程

建设—运行—维护

运行要件

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责任事项

负责全区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

监督方式

天津市宝坻区政融街区委网信办704

29993562bdqdsj03@tj.gov.cn

职责事项信息表

(全区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信息表

序号

2.3

名称

承担全区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

法定依据

《天津市宝坻区大数据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编办〔202080号)

实施机构

建设开发部

职责边界

大数据管理中心

运行流程

建设—运行—维护

运行要件

全区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

责任事项

负责全区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

监督方式

天津市宝坻区政融街区委网信办704

29993562bdqdsj03@tj.gov.cn

职责事项信息表

(全区电子政务外网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信息表

序号

2.4

名称

承担全区电子政务外网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

法定依据

1《天津市宝坻区大数据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编办〔202080号)

2关于印发《宝坻区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法》

的通知津宝网信20215

实施机构

建设开发部

职责边界

大数据管理中心

运行流程

电子政务外网相关业务申请-依申请开通点位(业务)

运行要件

电子政务外网业务申请表、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平台

责任事项

负责区电子政务外网设计建设,以及运行、维护工作

监督方式

天津市宝坻区政融街区委网信办704

29993562bdqdsj03@tj.gov.cn

职责事项信息表

(全区基础数据库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信息表

序号

2.5

名称

承担全区基础数据库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

法定依据

《天津市宝坻区大数据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编办〔202080号)

实施机构

建设开发部

职责边界

大数据管理中心

运行流程

建设—运行—维护

运行要件

全区基础数据库

责任事项

负责全区基础数据库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

监督方式

天津市宝坻区政融街区委网信办704

29993562bdqdsj03@tj.gov.cn

职责事项信息表

(区级信息化项目的前置审核工作)信息表

序号

3.1

名称

承担政务投资的区级信息化项目的前置审核工作

法定依据

1.区网信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宝坻区电子政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津宝网信办通【20191号 第二章 第六条 宝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对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及运维项目进行前置审核。

2.《天津市宝坻区大数据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编办〔202080号)第四条 (三) 承担政务投资的区级信息化项目的前置审核工作

实施机构

区大数据管理中心 建设开发部

职责边界

区委网信办独立行使

运行流程

1、建设部门提交审核材料2、区委网信办组织初审3、专家评审、4、审定函复

运行要件

《宝坻区电子政务项目前置审核申请表》《项目需求说明》《项目建设方案》区级会议纪要或区领导相关批示、建设单位《项目建设方案》流转签或相关会议纪要等要件

责任事项

对区级信息化项目的可行性、资金合理性、建设方案的科学性、共享性及安全性进行审核。

监督方式

天津市宝坻区政融街区委网信办704

29993562bdqdsj03@tj.gov.cn

职责事项信息表 

(组织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情况监测、评估工作)信息表

序号

3.2

名称

承担组织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情况监测、评估工作

法定依据

《天津市宝坻区大数据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津宝编办〔202080号)

实施机构

建设开发部

职责边界

大数据管理中心

运行流程

统计梳理全区各政务信息系统-对共享情况进行评估

运行要件

区电子政务项目前置审核材料、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责任事项

对全区政务信息系统的整合、对接,数据共享情况进行监测、评估

监督方式

天津市宝坻区政融街区委网信办704

29993562bdqdsj03@tj.gov.cn

职责事项信息表

全区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全区电子政务外网的数据安全保障信息表

序号

4.1

名称

承担全区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全区电子政务外网的数据安全保障工作

法定依据

1.《数据安全法》第一章第6

2.《关于印发〈天津市宝坻区大数据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宝编发〔202080

实施机构

数据安全部

职责边界


运行流程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完成平台等级保护工作,进行日常安全维护

监督方式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政融街区委网信办大楼702

电话:29993778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防护工作)信息表

序号

5.1

名称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防护工作

法定依据

1.《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2.《关于印发〈天津市宝坻区大数据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宝编发〔202080

实施机构

数据安全部

职责边界

区委网信办牵头,公安宝坻分局配合

运行流程

指导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自查——进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检查——督促指导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整改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行稳定安全

监督方式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政融街区委网信办大楼702

电话:29993778



(职责事项名称)信息表

序号

2.2

名称

政务安全邮箱管理

法定依据

《关于印发〈天津市互联网政务安全邮箱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党网通〔201915

《关于印发〈天津市宝坻区大数据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宝编发〔202080

实施机构

数据安全部

职责边界

数据安全部独立行使

运行流程

邮箱申请——审核申请——分配账号——使用管理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政务安全邮箱管理

监督方式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政融街区委网信办大楼702

电话:29993778


(网站安全管理和检查)信息表

序号

5.3

名称

网站安全管理和检查,督促指导域名注册、网站登记和注销等基础性工作

法定依据

《关于印发〈天津市宝坻区大数据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宝编发〔202080

实施机构

数据安全部

职责边界

数据安全部独立行使

运行流程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监测属地网站,发现漏洞风险及时督促整改。

监督方式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政融街区委网信办大楼702

电话:29993778

(督促指导有关部门互联网地址(IP)分配、网络接入信息表

序号

5.4

名称

督促指导有关部门互联网地址(IP)分配、网络接入等

法定依据

《关于印发〈天津市宝坻区大数据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宝编发〔202080

实施机构

数据安全部

职责边界

数据安全部独立行使

运行流程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加强终端管理,使用固定IP地址,杜绝互联网和政务外网一机多用和非法外联情况。

监督方式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政融街区委网信办大楼702

电话:299937

(共享和通报网络安全信息)信息表

序号

5.5

名称

共享和通报网络安全信息,处理重大网络安全事件

法定依据

《关于印发〈天津市宝坻区大数据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宝编发〔202080

实施机构

数据安全部

职责边界


运行流程

日常监测——发现风险——汇报情况——研判处置——通报情况——评估总结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共享和通报网络安全信息,处理重大网络安全事件

监督方式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政融街区委网信办大楼702

电话:29993778

职责事项信息表

(大数据领域相关教育培训和人才建设工作)信息表

序号

6.1

名称

负责大数据领域相关教育培训和人才建设工作

法定依据

《关于印发〈天津市宝坻区大数据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宝编发〔202080

实施机构

党建办公室(综合部)

职责边界

大数据管理中心

运行流程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1. 做好大数据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2. 做好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监督方式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政融街区委网信办大楼707

电话:29993708

职责事项信息表

(安全生产工作)信息表

序号

6.1

名称

负责大数据管理中心安全生产工作

法定依据

《关于印发〈天津市宝坻区大数据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宝编发〔202080

实施机构

党建办公室(综合部)

职责边界

大数据管理中心

运行流程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监督方式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政融街区委网信办大楼707

电话:29993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