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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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2-27 14:16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宝坻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为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工作

着力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全区58家公开主体依托宝坻政务网主动公开涉及教育、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创业就业、财政预决算等方面政府信息10027条,其中主动公开政策文件27条,并同步配发政策解读文件,政策解读率100%。为提升群众参与度,围绕食品安全、生态环境、民生实事项目等内容,开展网上调查及意见征集13次。同时,利用全区101个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我区政务信息并积极转发国务院、市级相关信息,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完善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部门接件、业务部门办件、法规部门(法律顾问)审件、主管领导核准”工作程序。全区2021年共计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29件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办理依申请公开150件,通过信函答复179件次,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3件,结果维持1件,结果纠正2件,上一年度尚未审结行政诉讼2件,结果维持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根据《条例》和上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宝坻区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策解读、政务新媒体管理、公文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网站发布及信息管理等10方面工作,确保公开工作规范、高效、便民,为全区各行政主体日常公开行为提供了全面、简明、易操作的制度支撑。根据《2021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了《2021年宝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各部门公开工作责任和目标进行了细化分解。结合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整改整治工作,针对七类问题表现,分类制定具有针对性、实操性、可行性的29项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实施“对账销号”,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

在高标准完成全市政务网站集约化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宝坻政务网网站布局和栏目设置,集合办事、公开、互动、宣传等功能,着力构建一体化信息公开网络体系,不断强化“宝坻政务网”第一平台作用。对各机关职能、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依据标准、公务员招考等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实行“职责清单”动态调整,新增“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矫务公开”三个专题,开设“决策意见征集”“决策预公开”两个栏目,主动发布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土地征收、疫情防控等热点领域政策文件、便民服务类信息,进一步提升我区政府网站整体水平。完成宝坻政务网等级保护测评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相关单位行政一把手为成员,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推动。二是组织开展全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并编发《政务公开培训手册》,为全区的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提供基本遵循,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全区绩效考核范畴,区政府办公室牵头每月对各公开主体进行督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年底绩效考核之中。今年以来,共计编发督查通报12期,对规范政务公开行为起到良好督促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5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1100

行政强制

250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796.035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3

9

0

1

1

2

3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9

2

0

0

0

0

12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0

5

0

1

1

2

5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0

0

0

0

0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2

2

0

0

0

0

1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

0

0

0

0

0

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

0

0

0

0

0

5

3.其他

11

0

0

0

0

0

11

(七)总计

316

9

0

1

1

2

32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2

0

0

3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区有3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其中结果维持1件,结果纠正2件。结果纠正2件均为被申请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具体情况如下:一是潮阳街道在收到申请人邮寄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未及时转至该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造成该申请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二是区农业农村委对申请人邮寄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进行检索后发现该信息不是由本单位制作保存,但仅通过电话对申请人进行了简单告知,未在法定期限内予以正式答复。行政复议机关对以上被复议单位予以纠正并开具行政复议决定书,被复议单位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重新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整改提升:一是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对政务公开的重视程度,充分发挥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作用,严格执行申请办理流程,规范答复程序,强化各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业务培训,打造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化队伍。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执行力,狠抓公开规范及制度落实,严格按照《条例》《宝坻区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试行)》要求,对各公开主体公开内容、时限、方式等进行严格监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全年因依申请公开向申请人发出《缴费通知书》19件,总金额13920元,实际收取7件,总金额为2620元,剩余12件均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视为放弃申请,不予处理。

    (二)填写“其他”办理结果的说明

1.在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中申请人情况为“其他”2件,此2件申请主体为村委会。

2.在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中办理结果为“其他”11件,其中9件为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不再办理;2件处理结果为不属于政府信息。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宝坻政务网(http://www.tjbd.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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