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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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宝坻华电青龙湾新能源有限公司天津华电宝坻区大白庄、黄庄镇、八门城镇270MW风电项目(黄庄镇)核准的批复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3-27 09:34

天津宝坻华电青龙湾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报的《天津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天津华电宝坻区大白庄、黄庄镇、八门城镇270MW风电项目(黄庄镇)(项目代码:2303-120115-89-01-833880);项目建设性质:新建;项目行业代码:D4415。项目单位为天津宝坻华电青龙湾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20台单机容量6.25MW风力发电机组及1座220kV升压站,其中房屋建筑面积1292平方米,项目占地面积14187.7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8752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6256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国内银行贷款61265万元。

五、工程建设期自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

六、本工程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要求,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七、工程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详见附件)。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据此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开工前的相关报建手续。项目履行开工(包括局部开工)手续后,本文件持续有效。如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或项目实施与核准内容不符的,核准文件即失效。

十、项目核准决定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的,请于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天津华电宝坻区大白庄、黄庄镇、八门城镇270MW风电项目(黄庄镇)招标基本情况表


附件

天津华电宝坻区大白庄、黄庄镇、八门城镇270MW风电项目(黄庄镇)招标基本情况表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设备采购





重要材料采购





工程整理





其他





备注:表中“其它”类中各子项是否招标以及邀请招标应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2024年3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