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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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森防办关于印发《2022年森林防火宣传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宝坻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3-22 18:25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扩大)会议精神,认真做好我区近期特别是清明和“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强化森林火险源头治理,切实加强我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消除火灾隐患,提高森林火险总体防控能力。区森防办参照津森防办发〔2022〕2号《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2022年宝坻区森林防火宣传月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单位,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天津市宝坻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    

  

2022年宝坻区森林防火宣传月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扩大)会议精神,认真做好我区近期特别是清明和“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强化森林火险源头治理,切实加大我市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消除火灾隐患,提高森林火险总体防控能力,区森防办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7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坚决落实国家森防指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清明和“五一”期间我区传统祭祀、农业生产和踏青旅游等特点,以印发的《天津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津政办规〔2022〕2号)为契机,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全民动员、全民行动、全面防火的大格局,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既要做到突出高火险时段,又要保证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持续性、广泛性和实效性,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全民防火意识,改进方法,创新载体,不断推进全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局面,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时间

活动自即日起到5月7日。

三、主要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  

(二)《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

(三)国家森防指、应急管理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重大决策部署;

(四)《天津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津政办规〔2022〕2号);

(五)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基本知识和安全避险常识;

(六)火源管理、火灾防控等先进经验和措施;

(七)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八)推广中国森林草原防火微信公众号;

(九)森林资源在“山水林田湖草”统筹治理中的重要地位以及森林防火对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思想的积极作用。

(十)《天津市宝坻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试行)》;

(十一)清明期间,应积极提倡文明祭扫,通过鲜花、网络等文明环保的祭扫形式,减少森林火灾隐患,确保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安全;

四、活动主题

以“严格管火、规范用火,严防森林火灾”为宣传主题,突出宣传野外火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突出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突出宣传违规用火的法律责任。

五、活动要求

(一)组织领导,强化部署。加强我区森林防火工作是贯彻落实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扩大)会议精神,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森林防灭火工作管教要在“防”字上下功夫。区内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我区森林防灭火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扎扎实实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要制定方案,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责任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各单位利用清明和“五一”期间游人到郊野公园、湿地游玩的宣传时机,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月”的筹备工作,按照“无缝隙、全覆盖”的要求针对不同群体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二)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各单位、各部门要创新思路举措,深入推进防灭火宣传“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森林防火,努力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突出重点内容,围绕贯彻全国森林防灭火会议精神推进依法治火工作,加强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切实提高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火意识。突出重点时段,通过设置宣传牌、制作防火警示旗、印制宣传标语、防火手册、明白纸、宣传单等形式进行集中宣传。突出重点部位,针对湿地公园、青龙湾固沙自然保护区、生态林、防护林等。加大日常宣传力度,做到警钟长鸣。突出重点人群,组织中小学生认真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堂,积极教育引导进入林区旅游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人员自觉遵守野外用火规定,文明、安全用火。

(三)创新形式,提高实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强化群众宣传。针对重点对象和留守老人要进行“精准宣传”、“精准防范”。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主流媒体和抖音、快手、微信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力度,利用宣传车、宣传队、宣传牌、宣传标语、宣传栏、村村通大喇叭,印发宣传单明白纸,悬挂宣传标语,电子显示屏播报等宣传手段,进行全天候、滚动式播放,形成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宣传格局,营造良好活动氛围,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发挥教育引导和警示作用,认真总结典型国际、国内森林火灾案例,向群众宣传违规用火和引发森林火灾的严重后果。充分发挥村级应急广播平台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在村屯设置宣传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派发传单、电子显示屏、开辟专栏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各村屯要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灭火宣传常态化。要坚持“疏堵结合”,积极提倡文明祭扫,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倡导植树、献花、默哀等文明祭祀行为,努力营造自觉参与、全民监督的森林防火良好氛围。

(四)全面覆盖,加强监督。各单位要做到“四进二确保”,即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进林区、进乡村、进课堂、进农户,确保宣传无死角、无盲区。在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要做到“森林防火宣传天天见”,增强人民群众防范火灾意识,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各林区、景区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因地制宜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真正将宣传教育常态化。

六、活动组织考核

市、区两级森防办将对各相关单位“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和考评,适时进行工作通报,对领导重视、措施到位、工作扎实、宣传效果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宣传效果不佳,开展宣传活动举措不利的单位将在年终绩效考核中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

请区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各街镇于5月9日前,将本单位“森林防火宣传月”工作实施方案、宣传活动总结、活动图片、短视频等材料报区森防办(区应急管理局31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