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单位名称(被处罚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号 |
义务条款 |
责任条款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天津市裕达工贸有限公司 |
(宝)应急罚〔2024〕02-000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 |
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
2024 /4/25 |
宝坻区应急管理局 |
东方万隆科技(天津)集团有限公司 |
(宝)应急罚〔2024〕01-000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
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24 /4/22 |
宝坻区应急管理局 |
天津市宝坻区月聪饲料辅料厂 |
(宝)应急罚〔2024〕01-000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
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24 /4/22 |
宝坻区应急管理局 |
天津金匠家具有限公司 |
(宝)应急罚〔2024〕01-000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
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24 /4/22 |
宝坻区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