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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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行政处罚(2024年4月19日)
来源:宝坻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4-19 14:35

被处罚单位名称(被处罚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号

义务条款

责任条款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天津京邦达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宝)应急罚〔2024〕02-000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

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4 /4/17

宝坻区应急管理局

曲亚楠

(宝)应急罚〔2024〕02-000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

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4/17

宝坻区应急管理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