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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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宝坻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宝坻区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2-02-07 16: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宝坻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潮阳大道与开元路交口西侧,邮编:301800,电话:022-29241159,传真:022-2924115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宝坻区税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天津市税务局、宝坻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税收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98条,其中,网站发布政府公开信息5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48条。
    聚焦重点领域,加大税费政策解读力度。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开展全覆盖、有重点、分阶段的宣传辅导,全面推行“非接触式”办税,引导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进行网上办税,全年累计提供限时服务420户次、延时服务1000余户次、微信预约办税服务1580户次;统筹整合资源,扩宽税费政策发布渠道。统筹网站、“宝坻税务”微信公众号、税企微信联系群、办税服务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多种发布渠道,向全区推送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题解读3万余户次,走访纳税人1100余户,召开税企座谈会21场,开展集中培训28场。
    (二)依申请公开
    优化载体平台。根据区政府对政务公开试点工作要求,编制税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按时点、按要求做好目录设置、信息发布、后台管理等工作;规范依申请办理。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加强申请要件及内容审核把关,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和效益。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日常监督指导,紧扣《条例》执行,推动区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强化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贯彻学习,将《条例》作为区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做好闭环管理。进一步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实行信息形成、审核、传递、复核、发布全过程闭环管理,确保政务公开依法依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稳步推进基层网站运维工作,立足外部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发挥平台优势,强化平台数据的日常维护。按时保质地做好法定公开栏目的信息发布,定期做好相关栏目的信息公开;做好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官方网站等渠道的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做好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的运维工作,及时更新、维护、审核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
    (五)监督保障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管理,设置考评指标,明确考核标准,落实工作考核,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注重队伍建设,强化干部的公开意识,组织参加培训80余人次,提升队伍素质水平,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8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宝坻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但仍存在重点栏目设置还不够规范、机构信息公开还不够完整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
    (一)压实责任,制定整改清单。根据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制定自查整改清单,压实相关单位责任,确保全面整改到位。根据领导分工,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推进网站整改和后续信息更新工作,研究解决问题。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配备,强化工作保障。
    (二)完成网站整改,做好后续信息更新。在“信息公开”栏目新增“政策法规”“税收执法”“政府采购”等内容,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加入“政府信息的编排体系”,同时,对于上述栏目,及时上传相关信息并做好后续政策解读、信息更新工作。
    (三)扎实推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策文件解读的精准性、有效性,并以提供图片、视频解读方式两种方式解读,增加互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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