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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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宝坻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宝坻区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1-09-27 15: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宝坻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宝坻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报告电子版可在宝坻区税务局网站(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57000000/index.jsp)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宝坻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潮阳大道与开元路交口西侧,邮编:301800,电话:022-29241159,传真:022-29241159)。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宝坻区税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以服务税收中心工作、满足公众信息需求为宗旨,以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服务为主线,全面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努力提升税务工作透明度和税务部门公信力,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447条,其中,门户网站发布政府公开信息1357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0条。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制度体系建设

        明确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制定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关注关切、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提升纳税服务工作质效、平台建设和制度化建设等方面提出工作任务,对2019年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明确具体任务牵头落实单位,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

        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主动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充实工作人员,安排2名AB岗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为工作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完善工作制度。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要求,修改完善对外信息发布管理、涉税舆情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先审核、后发布”的规定,制定对外信息公开审批表,实行门户网站信息保密审查登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网站建设管理持续强化。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第一平台作用。网站日常监测持续加强,规范信息采编、审发流程,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对网站情况定期进行排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微信公众号影响力持续加强。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灵活便捷的优势,开展了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纳税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公开时效,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纳税服务。

        (三)注重协调联动,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加强政策解读实效。牢牢把握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的要求,围绕深化税收制度改革、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税收重点工作,进行生动化、通俗化解读,让纳税人、缴费人听得懂、好理解,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趣味性、可读性。

        全方位做好舆情回应。建立健全舆情应对机制,组建舆情监测队伍,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原则对舆情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处置。完善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建立问责制度,对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责任单位和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四)强化培训和评估,切实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

        持续构建教育培训长效机制。积极参加市、区两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班,了解网站建设、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中需要把握的问题等等,组织网站管理人员定期学习,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科学化水平。

        持续强化考评激励机制。强化年度重点任务、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督促落实。考评中注重加强工作指导,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强化督查,指导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122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110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374  

行政强制  

6  

0  

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4363467  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一)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19年,宝坻区税务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

        (二)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宝坻区税务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宝坻区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距离新形势下的任务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待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部分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公开的意识不强;怕公开、烦公开等惯性倾向依然存在;二是载体建设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是通过外网网站发布,其他途径采用较少,公开的渠道不多,缺乏互动交流功能,对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三是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够。对重大政策措施的解读力度仍需加强,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解读还需形象化、通俗化,避免误解误读。

        2020年,宝坻区税务局将围绕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聚焦重点领域,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要求,对于与纳税人、缴费人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重要税收政策,要严格执行文件精神,使政策执行更加透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使税收执法过程和结果更加公开透明,更好地接受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监督。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强化政策解读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避免发生失泄密、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税收秩序等问题。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等,及时发出权威声音。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

        (三)做好网站规范管理,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主动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格局新变化,以增强公开的针对性、互动性、时效性为导向,提高更新速率,改进工作方式,切实提高网站管理水平。加强重点领域和重要节点监测,提高网站监管水平。同时,加强政务热线电话管理,完善向宝坻区政务微博信息报送机制,加强与区电视台、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对税收热点问题及时进行回应。

        (四)加强培训和评估,提升专业能力水平

        围绕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领域,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培训内容,不断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高舆情监测队伍能力和水平,充实专业化队伍。抓好台账、报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的落实,定期开展自查和督查,实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五)深入调查研究,探索政务公开的创新实践

        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围绕依申请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深入开展学习交流和调研,持续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问题和典型案例研究,总结经验做法,探索政务公开工作的创新实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宝坻区税务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宝坻区税务局

2019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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