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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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1-30 00:00

  一、总体情况

  (一)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2019年,宝坻区司法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区两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健全信息发布工作机制,规范信息采集及发布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2019年,依托宝坻政务网,及时公开部门决算司法行政工作相关动态信息25条,全年未收到依申请政府公开要求产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也没有被投诉和被举报情况。

  (三)公开平台建设。在紧密依托宝坻政务网、市司法局官方网站、长安网等网站资源的基础上,不断加大“法治宝坻”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公开政务信息的力度。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第一时间予以回应,持续扩大司法行政信息覆盖面,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在阳光下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82

492

7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9

15.144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的政务公开事项需要进一步增加。下一步,将结合实际工作,认真梳理司法行政工作重点,不断扩大行业动态和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信息内容公开,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政策解读能力不够强。偏向于文字解读,解读内容单一,解读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下一步,将加强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及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积极创新政策解读方式方法,不断提升政策解读工作水平。

  三是政务信息采集力度不够强。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务信息采集量相对较少,缺乏高质量经验类的信息。下一步,将进一步整合司法行政工作信息资源,加强部门内部沟通衔接,广泛拓展信息采集渠道,提高政务信息收集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宝坻政务网(www.tjbd.gov.cn)查询。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