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6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创业房租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19号)有关要求,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将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拨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9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监督电话,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拨打电话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022-29991836
附件1:宝坻区人力社保局2024年3月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资金拨款单;
2:宝坻区人力社保局2024年第一季度大学生房租补贴发放表
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