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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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1-29 11:16


一、总体情况

(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2022年,我委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以及区人民政府关于《宝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的文件精神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对需要公开发布的有关信息,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报送,严禁涉密信息上网,做到信息上传及时,审核发布程序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2022年,我委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下称:宝坻政务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7条,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平台建设。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委系统政府信息,真正推进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群众看得见、看得懂、能参与。利用政务新媒体扩大政府信息覆盖面,强化新媒体政务功能,根据其自身特点及时回应社会热点。

(四)工作监督保障。成立以委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综合科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委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工作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合科相关人员参加,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7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二)主动公开内容的时效性规范性等方面有待加强,全面落实“应公开尽公开”仍有提高空间。

2.改进措施

(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强化督促检查,不断规范信息公开资料,完善工作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规范信息发布格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丰富主动公开的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开具信息处理费缴费通知0份,实际收缴0份,收缴信息处理费0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