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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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宝坻区农业农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2-11 14:21

  一、总体情况

(一)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2021年,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积极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专题学习,并根据《条例》新内容、新要求及时修改公开工作流程,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动态调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2021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4条,5条依申请政府信息。

(三)公开平台建设。推动政务网持续向好运行,真正推进政府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群众看得见、看得懂、能参与。利用政务新媒体扩大政府信息覆盖面,强化新媒体政务功能,根据其自身特点及时回应社会热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1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1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1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内容较为单一,需要进一步提升内容质量;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够,没有做到全覆盖;三是依申请公开答复程序不规范,关于“马建华行政复议案件”中,因其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是我单位制作或保存,我委在电话中对马建华进行告知,但没有形成正式答复,马建华不服提出行政复议。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全面、准确、及时公布公开政务信息,围绕群众关心的为民服务事项、财政资金、专项资金、脱贫攻坚、文明创建等问题,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编写,及时公开,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

2、党委通报行政复议情况,并开展全委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加强学习掌握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限,丰富公开形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3、收到行政复议案件后,立刻书面答复邮寄给马建华。同时,关于“马建华行政复议案件”举一反三,组织各科室负责人认真学习政务公开条例,熟悉掌握依申请公开规范程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