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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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发放2024年3月份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
来源:宝坻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4-16 09:19

区民政局按照《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局市财政局关于在农村地区全面施行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的通知》(津民发〔2019〕46号)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政策,将符合条件人员全部纳入护理补贴范围。根据评估等级,给予每人每月200、400、600元的补贴。今年3月份,全区享受补贴4535人,发放补贴款130.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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