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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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教育局关于普通高中“强校工程”的实施方案
来源:宝坻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10-13 11:27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的《“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教基﹝2021﹞8号)及教育部《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教基﹝2021﹞9号),促进我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整体提升全区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更好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根据市教委关于普通高中“强校工程”的实施方案,特制定我区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办好每一所普通高中、成就每一名教师、教好每一位学生”的理念,按照“精准施策、注重内涵、特色发展、提升质量”的思路,把握“强校工程”与“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辐射引领项目”“品牌高中建设项目”“津门三杰支持计划”“未来教育家行动计划”有机结合的契机,健全普通高中提升发展保障机制,深化教育管理和资源配置方式改革,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到2025年,“强校工程”项目学校干部教师队伍配置、办学条件配备、经费投入保障更加适应育人方式改革需要,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办学特色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教师补充激励机制。配齐配强“强校工程”项目学校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特别是要保持党组织书记和校长的相对稳定;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统筹管理相关规定,依据条件标准及时补充项目学校教师,优化教师配备,着力解决项目学校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缺员问题,更好地满足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学需要。不得挤占教职工编制或长期借用教师,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强化岗位设置聘用管理,根据不同岗位情况明确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达不到相应标准要求、不能满工作量承担教育教学职责的,调整工作岗位及相关待遇。探索下放“强校工程”项目学校招聘自主权,允许项目学校自行组织或委托托管单位开展教师招聘。在正高级教师推荐名额上给予“强校工程”项目学校适当倾斜,并在职称评审中,对农村学校予以政策倾斜。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教师流动手续,严禁其他各类学校从项目学校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各“强校工程”项目学校要完善激励机制,留住并用好优秀教师。

(责任部门:人事科 项目学校,有关科室配合)

(二)提升教师队伍能力素养。落实“强校工程”项目学校校长、教师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每年参加2次校长市级培训和骨干教师市级示范培训;每学期开展不少于40学时的项目学校教师区级全员培训,将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和高考综合改革重点任务以及新方法新技术应用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强化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落实影子培训计划,入选“津门三杰支持计划”“未来教育家行动计划”“特级教师训练营计划”等市级骨干培训项目的校长、教师、班主任以及各学科正高级教师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用,采取“1+N”模式,通过“强校工程”项目学校校长、教师、班主任不定期入校跟岗式培训以及联合培训、联动科研等方式,多渠道捆绑提升校长、教师、班主任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水平。到2025年,每个项目学校至少培养1名正高级教师。

(责任部门:人事科 教师发展中心 项目学校,有关科室配合)

(三)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配齐配强区教师发展中心教研部门普通高中各学科专职教研员,充实教学教研人员力量,推动教研资源配置与教育教学发展相适应。组织区级教研员深入“强校工程”项目学校,开展“手拉手”帮扶和蹲点式专业指导,做到学校100%全覆盖、各学科教学指导100%全覆盖。每学期定期深入项目学校,采取课堂观察、学生学法指导、示范课展示、案例点评、作业设计交流、学业诊断与改进等多种形式,指导学校全面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完善选课走班、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发展指导,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普通高中育人模式。落实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计划,“强校工程”项目学校校长、骨干教师定期参加教学成果应用推广活动,提升办学治校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加强成果推广、学习活动,谋划安排市、区级乃至国内省市间展示交流活动,取长补短,不断提升办学水平。

(责任部门:人事科 教育科 教师发展中心 项目学校,有关科室配合)

(四)推进多样化特色发展。支持引导普通高中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学生实际情况,从人文、社科、工程、技术、艺术、体育、财经、法律以及普职融通等特色建设领域选定特色发展方向,推进校本课程建设,着力构建富有特色的学校课程体系以及相应的运行和管理机制,推动学校错位发展、特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从分层教育逐步向分类教育转型。支持“强校工程”项目学校与体育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中德应用技术大学、财经大学等高等院校对接,在“强校工程”项目学校建立“特色发展协作基地”。

(责任部门:教育科 教师发展中心 项目学校,有关科室配合)

(五)实施托管帮扶项目。“强校工程”项目学校要主动对接结对的市直属校、优质校、“品牌高中”项目培育学校,开展好结对帮扶项目,原则上每所学校每学期不得少于2次,不断提升学校办学质量。支持“强校工程”项目学校与高等院校、市教科院等单位实现托管帮扶,在教师招聘、师资培训和教学管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责任部门:教育科 教师发展中心 项目学校,有关科室配合)

(六)加强办学条件保障。优化校舍资源配置和功能结构,有效改善教学条件和学生学习生活环境。巩固普通高中大班额治理工作成果,普通高中新入学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新建普通高中学校规模不得超过3000人。科学核定普通高中办学成本,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学费标准。继续实施好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责任部门:计财科 教育科 项目学校,有关科室配合)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宝坻区推进“强校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教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教育科、人事科、党建科、计财科、德体科、教师发展中心为成员,把“强校工程”作为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按照“一校一策”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实行目标管理和台账监管。要根据宝坻区“强校工程”项目学校建设情况,指导“强校工程”项目学校制定整体规划,明确目标任务、主要举措和时间表、路线图。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好各项任务举措,加强对“强校工程”项目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学校面临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教师待遇保障和激励机制,为加快“强校工程”项目学校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健全普通高中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合理保障“强校工程”项目学校改革发展及学校管理者与教师队伍培训的资金需求。支持“强校工程”项目学校和区教师发展中心及时补充教师及教研员。“强校工程”项目学校要制定本校“强校工程”三年实施方案,梳理关键问题,明确发展方向和计划推进的主要改革项目,确定本校推进“强校工程”的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实现路径、时间进程和预期成果,强化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科。

具体分工:

教育科:负责管理推进“强校工程”创建工作,协调解决各类问题。

人事科:负责配齐配强“强校工程”项目学校的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依据条件标准及时补充教师,负责区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配备工作,落实“强校工程”有关标准。

党建科:负责“强校工程”项目学校的党建引领和章程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以及意识形态把控等工作。

计财科:负责“强校工程”项目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教学设备配备、资金保障等工作。

德体科:负责“强校工程”项目学校文体、实践等活动,指导品牌高中培育学校多样化、特色发展。

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强校工程”项目学校教研指导、专业培训、课程建设等工作。

(二)加强专业指导

组建以教研部门为统领的专家团队,建立普通高中“强校工程” 办学项目组(设在区教师发展中心),为“强校工程”项目学校提供高水平专业化指导;积极对接市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协调做好教师培养培训等工作,指导教师开展教研科研活动,全面提升“强校工程”项目学校整体教育教学质量。

(责任部门:教育科 教师发展中心 项目学校,有关科室配合)

(三)加强保障力度

区教育局负责整体推进宝坻区普通高中“强校工程”建设工作,确保“强校工程”建设政策支持、经费支撑和教师配备等保障到位,支持学校在质量提升、课程改革、队伍建设等方面建立激励机制,表彰在“强校工程”建设中成效显著的先进个人,保持项目学校校长、教师队伍相对稳定,以利于学校可持续发展。

(责任部门:教育科 人事科 计财科 项目学校,有关科室配合)

(四)加强展示交流

“强校工程”项目学校区教育局每年组织1次全市性品牌高中建设展示交流活动,定期组织品牌高中培育学校校长、管理团队、骨干教师,赴教育发达省市学访考察,学习外省市优质普通高中改革与发展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确保学有所获、学有所鉴。

(责任部门:教育科 人事科 计财科 项目学校,有关科室配合)

(五)强化督导考核评价

建立“强校工程”项目学校动态发展档案,记录学校干部培养、教师发展、学生成长、资源配置、课程教学、特色建设等方面的进展,并进行增值评估,综合考核学校的发展情况。

(责任部门:教育科 项目学校,有关科室配合)





宝坻区教育局

二〇二三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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