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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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宝坻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4-04-16 10:23


2024年宝坻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与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责任重大。全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细化落实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市安委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工作要点任务,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实施治本措施,聚焦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攻坚,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强化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扎实做好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和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减少事故总量,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以高水平安全保障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一、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纳入本系统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和行业教育培训重要内容,进一步学深悟透、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高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政工科执法监督科、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政府和交通运输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决策部署。将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作为系统各级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加强定期跟踪督办。巩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动解决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问题。(办公室、执法监督科、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部署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交通运输委和区安委会统一部署,成立局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印发《宝坻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力度,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按计划、有组织部署实施,推进安全生产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措施落实。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落实情况开展考核巡查,确保2024年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好头、起好步。执法监督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办公室、政工科、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责任

4.靠前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责任。严格落实党委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强化党委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主要负责同志定期组织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对本区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严格整改落实。严格落实局安委会责任,发挥好统筹协调和牵头抓总作用,坚持“隐患专题、季度例会、半年推动、全年总结”工作机制,推动行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实施。全面履行部门监管责任,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靠近、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坚持眼睛向下、向下、再向下,组织监管执法力量下沉重点场所、部位和环节一线,把责任压实到基层末梢。充分发挥各单位应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在日常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扎实推进本单位、本领域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相关工作。对于交通运输行业典型事故,加强教训汲取,举一反三,强化针对性防范措施,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到位责任倒查。执法监督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办公室、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一次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压实现场管理人员安全责任,真正做到生产过程有人监管、问题有人纠正;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开展应急逃生等演练。加强重点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引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警示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提级调查等手段运用,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加大对事故多发、问题隐患较多等企业安全生产督导帮扶力度。执法监督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强化安全监督检查效能。制定年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计划,综合检查、重点时段等突出领导带队,专项检查、指导帮扶等发挥专家作用,综合运用明察暗访、“四不两直”、专家“体检”等方式,增强监督检查现场感,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充分把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完善部门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落实车籍地等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据企业规模类型、风险状况、信用等级等,优化安全监管方式,强化精准执法。加强每季度安全监管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工作。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举报渠道。执法监督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

7.加强安全生产风险源头管控。深化桥涵工程地质勘察、新改建等级公路的科学选线选址,合理避让易发生地质灾害等危险区域,严把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和交(竣)工验收安全、质量关口。加强与航道有关工程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落实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制度。公路管理科、养护中心、运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8.实施重大安全风险精准管控。及时补充完善重大风险清单,深入开展重大风险摸排、辨识、评估、管控等工作,动态更新重大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监测监控和应急处置“五个清单”。强化风险管理信息化支撑,提升风险管控精准化水平。深化“两客一危”、城市公交等运输载体和客运场站、施工驻地等人员密集场所风险隐患排查,督促指导企业严格细致做好设施设备检修保养,优化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急弯陡坡、长大下坡、临水临崖、重点桥涵等重点路段巡查检查和重点水域安全管控,严防连环相撞、坠河坠崖等造成群死群伤。(执法监督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9.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质量。各领域结合实际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培训,规范排查整改工作。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清单制管理,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加大对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力度,对新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限时整改、动态清零。执法监督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做好极端天气预警预防工作。健全极端天气防御体系,巩固防汛救灾应急指挥工作机制,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加强监测调度,强化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做好行业防汛防台风以及防范应对寒潮大风、低温雨雪冰冻、大雾等工作。执法监督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1.严格重点时段安全风险防控。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形势超前研判,加强重点时段预警调度、应急准备等工作。元旦、春节、全国两会、“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等时段,强化现场安全监管,推动监管执法力量对不放心、不托底的部位和单位实施驻点督查。秋收农忙等时段,增加农村地区有效客运服务供给。执法监督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12.道路运输领域。完成“两客一危”车辆挂靠及本质挂靠经营专项整治,全面清理整治我区“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存在的挂靠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加强“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等安全管理,严查“三超一疲劳”、大客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动。配合开展货车司机“平安守望”行动,推动重载货车驾驶员和家人共享车辆行驶动态。联合公安部门研究健全重型载货汽车安全协同监管长效机制,突出50辆车以上道路货运企业,强化信息共享、执法协作和重点监管,严厉打击疲劳驾驶、脱离动态监控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加大对燃气道路运输执法力度。加强长途客运安全管理,规范开展接驳运输,不断提升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水平。加强营运客车驾驶员警示教育,提升驾驶员应急驾驶操作技能。深入开展道路客运“打非治违”,开展客运车辆跨省违法违规经营、7至9座客车非法违规运营、5至7座小客车跨城非法营运线索大数据筛查,通报各地及时核查处理。运输中心、执法支队运政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公路运营领域。会同公安部门坚持和优化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提升联合执法效能。积极探索并大力推进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组织开展公路大件运输许可数字化提升工作,破解企业申报不便利、通行监管不智能等问题,提升大件运输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科技水平。执法支队路政负责

14.公共交通领域督促指导公交运营企业加强对公交(村村通)枢纽站、首末站、停车场、充电设施等重点部位安全检查,加强对车辆制动系统、安全防护隔离装置等关键设施设备和零部件的维护保养,确保公交设施和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关心关注公交驾驶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和车辆运行监测,及时提醒和纠正不安全驾驶行为。加强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及时掌握低温寒冷天气状况下新能源公交车的充电和使用情况,做好新能源公交车辆运行应急保障。加强运营路线安全通行状况风险研判,严禁冒险运营。运输管理科负责)

15.工程建设领域。开展施工驻地和人员密集作业场所防灾专项治理,提升灾害安全防范能力,强化临灾预警叫应。开展大型临时设施及结构工程防垮塌专项治理,督促参建各方提升大型临时设施及桥梁、涵洞、地道等主体结构物质量安全水平。持续开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治理能力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加大现场监督执法力度,推动现场管理网格化。指导参建单位完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合理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足额有效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加大工程建设转包、违法分包查处力度。加强桥梁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全管控,强化复杂地质条件下施工安全管理。公路管理科、养护中心、执法支队质监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消防安全领域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重点检查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员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规定配置,相关人员是否会操作使用;重点检查企业动火作业、电气焊作业、临时用电、燃气使用等情况;重点检查系统内食堂、交通服务站、治超站、客运站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和燃气安全等情况,进一步消除行业消防和燃气安全风险。(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17.完善行业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完善行业应急指挥体系。及时组织修订本单位、本部门牵头编制的各类行业专项应急预案和总体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与预案配套的工作程序,加大应急预案培训和宣传教育力度。执法监督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强化应急减灾能力建设。开展应急力量摸底,全面掌握本地区应急力量总体情况,不断建立完善行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推进与铁路、公安、应急、气象等管理部门间的应急管理合作,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处置协同。持续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和应急设备物资储备,强化应急演练和业务培训,时刻保持热备状态。认真做好行业防汛、除雪等工作,加强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多发时段动态调度,提升行业抵御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能力。执法监督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系统推进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支撑保障

19.强化安全科技支撑。加强交通运输“互联网+监管”应用。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使用全覆盖,深化北斗定位技术在重点营运车船动态监控中应用。配合推进全国治超“一张网”工程。运输中心、执法支队路政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强化人本安全水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普及。用好各类新媒体平台,形成矩阵立体式宣传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等工作。落实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安全生产考核。(办公室、执法监督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强化设施设备安全。推进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开展农村公路桥梁安全“消危”行动,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改造农村公路危桥,提升农村公路防灾减灾能力。持续实施国省干线公路危旧桥涵改造,联合公安部门持续推进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巩固车辆运输车治理成效,推动健全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长效机制。结合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动老旧营运车辆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性能。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运输中心、执法支队运政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应急值班制度体系建设,优化应急值班工作程序,编制完善值班工作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重点时段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配备充足的值班人员。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委关于信息报送有关要求,及时、准确、规范报告行业突发事件信息和重要紧急情况。(办公室、执法监督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为抓好突出问题集中攻坚,2024年交通运输部将组织开展9项专项治理任务,结合市交通运输委安排,其中3项涉及我局,分别为: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牵头单位:部公路局)、施工驻地和人员密集作业场所防灾专项治理(牵头单位: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大型临时设施及结构工程防垮塌专项治理(牵头单位: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请公路管理科、养护中心、执法支队质监按照上述专项行动领域分工,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方案,已经制定方案或持续开展的按既定部署实施。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狠抓落实作为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方式,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加强重点工作跟踪督促,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取得实在成效。请于3、6、9、12月中旬,将每季度局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专项治理任务进展情况报局安委办(执法监督科)。

天津市宝坻区交通局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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