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 关怀版 | 简体| 繁体

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0年)
来源: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1-02-02 17:08

一、总体情况

(一)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2020年,选派专人积极参加区信息公开专题培训,编制《2020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机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审签制度,累计在“工业和信息化”栏公开信息13条,及时编制并发布《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并发布了工信局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2020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13

13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0.228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
  一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目录,对所负责的目录信息及时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多措并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把公众关心、社会关注、公共利益大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提高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