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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天津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2-06-15 11:20

各街镇、宝坻经济开发区和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天津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津工信中小创20224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第七届“创客中国”天津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创客大赛”)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共同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企业,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助力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二、组织机制

创客大赛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主办,并负责统筹推进大赛相关事项;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作为创客大赛的承担机构。大赛设立专家组,负责提供咨询服务、完善项目评审规则、推荐项目提升等工作。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服务中心,承担赛事组织协调、宣传推广、技术保障和成果转化等工作。

三、赛事安排

(一)赛事组成。创客大赛由初赛、复赛、决赛组成,由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会同相关区共同举办,着力发掘一批创新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中小微企业,通过产业链协同创新推动产业链整体提升,助力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二)参赛报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通过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注册报名(详见附件3)参赛;创客大赛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0日;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

(三)服务机构报名。政府投资基金、有意愿的投融资机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服务机构可通过线下报名参与服务,发挥技术、资本、市场等资源优势,促进产融对接、孵化落地和成果转化等。

(四)赛事奖励。创客大赛决赛采取“现场演示和答辩、当场亮分、现场公证”评选方式,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颁发证书和奖杯。主办方对大赛筹备、组织实施以及后续对接服务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

四、政策激励

优秀项目可获得以下支持:一是通过创客中国公共服务平台、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市相关媒体等宣传推广;二是向政府投资基金、创投机构、银行推荐,组织线上线下需求对接,集聚带动各类投融资机构为参赛企业提供多元服务;三是入驻国家和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产业主题园区等,享受最新创业扶植政策和孵化服务;四是提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上的检验检测、技术转移、数字化改造、工业设计等技术服务,以及法律、人力资源、财务、知识产权等服务。并对获奖项目安排创业、技术、投资、管理等辅导。五是入围创客中国全国500强企业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中予以政策支持。

五、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创客大赛方案要求,结合本区域的发展实际和产业特点,积极做好参赛项目的推荐和汇总工作,按流程协助项目单位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工作,并于630日前将天津区域赛报名汇总表(详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区工信局企业科邮箱(bdqgxj05@tj.gov.cn)

)创客大赛采取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的方式产生奖项。大赛参与者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于重复申报、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取消参赛资格。

)赛事参与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止向企业摊派、乱收费。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要求企业参赛。

)赛事期间,各有关单位需严格落实国务院和我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细化工作流程,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联系人:王策    联系电话:022-29246947

附件1.关于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天津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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