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街镇、经济开发区和中关村管委会:
为加速提升产业供给能力,进一步释放内需潜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区2022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内容
本次申报围绕信息消费+乡村振兴、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新型信息消费产品与服务3个方向9个领域(附件1),征集并遴选一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通过示范引领,进一步释放信息消费潜力,推动信息消费扩大和升级。
二、申报要求
(一)示范项目申报主体在天津市内注册登记,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实力和融合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积极推进社会信用建设,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二)示范项目应具有明显的行业或区域特色,具
备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有助于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信息消费发展和治理经验,推动信息消费健康发展。
三、报送流程及要求
(一)请各相关申报单位按《2022年新型信息消费
示范项目示范内容》(附件1)要求,编写《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提供附件材料,并同步在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www.xinxixiaofei.com/sfxm)注册登录,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二)请各相关申报单位完成2022年度企业两化融
合评估报告,登录天津市评估诊断服务系统(https://tjpg.cspiii.com),填写两化融合评估调查问卷,开展自评估工作。
(三)请各街镇、经济开发区和中关村管委会负责
组织推荐,于2022年5月12日前将推荐项目申报材料和推荐意见函(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送至区工信局信息化管理科(区政府4楼413室),纸质版材料要与网上填报材料一致,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四)区工信局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报送市工业和
信息化局。各项目承担主体如发生兼并重组、破产清算等重大变化,应及时向区工信局进行书面报备。对于存在监督检查不合格、申报材料有重大虚假信息、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违法失信等行为的示范项目,按照工信部要求取消其示范项目资格并予以通报。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示范内容
2. 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
联系人:区工信局信息化管理科 田蕾 022-29243766;
市工信局信息技术发展处 蔡飞、王娜;
联系电话:022-23317302、022-83608083
宝坻区工信局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