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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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 发布时间:2022-01-21 09:0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市政府、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部署要求,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优化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不断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年内,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件,其中年度报告1件,交通管理类17件、财务管理类14件、辅警招聘类10件、其它8件,全部在互联网“宝坻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刊发。未收到政府信息申请公开件,无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8184

行政强制

241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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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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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分局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理解的不深、不透,公开工作主动性还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区政府和市公安局要求,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努力回应群众期待和需求,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作用,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市公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决定结果向社会公开工作,由市公安局统一负责。


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       

2022年1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