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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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2-05 11:1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区财政局以及政府采购相关门户网站2020年度数据编制而成。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财政局严格按照宝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落实2020年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按时限要求公开内设机构、单位职能;政府采购;会计监督检查;法治政府建设;财政预算、决算等信息。全年主动公开各类财政信息147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区财政局安排专人参加了区政府组织的“宝坻区政务公开暨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专题培训班”,按照培训精神和《条例》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工作,加强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确保了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区财政局主动公开各类财政信息147条,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区财政局机构职能、基本工作等情况严格对照区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公开以下信息: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每月财政收入完成情况;政府采购政策、信息;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情况;会计监督检查公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结对帮扶困难村建美丽村庄及产业帮扶项目资金检查情况;农村特困供养项目自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绩效评价;疫情期间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情况等。

  (二)区级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2020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时限,在宝坻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关于宝坻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9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宝坻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相应的表格。

(三)区直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严格对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在区本级预算草案经区人大会批准后二十日内,区财政局公开了65家区一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及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信息,组织、督促129家区二级预算单位全部按要求公开了各自2020年部门预算及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信息;细化公开内容,制定公开模板,规范文字说明,组织194家区级部门统一公开了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4

14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14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6.672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区财政局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由于该申请人要求申请的内容我局不存在,在与掌握本信息的部门沟通后,区财政局通过邮件的形式向该申请人进行了回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主动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2021年,区财政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注重抓好制度的落实,力争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时效性方面有新改进。继续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所属部门领导和人员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二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认真落实区政府的工作安排,在抓好固定性内容、常规性工作信息公开的同时,继续抓好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政府采购、扶贫助困等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信息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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