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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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1年)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1-18 15:5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我镇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全年共计接收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3件次。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0件次,发生行政诉讼0件次。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不断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内容。凡属宜公开范畴的事项,都及时、规范地对外公开。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由责任科室负责人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核把关,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后再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加强门户网站运营维护,由专人负责及时更新栏目信息、监测网站情况,有问题及时上报维护,加强信息更新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保障情况。积极组织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加强组织学习《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2021年宝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有关制度文件,学习信息公开政策、公开办法,不断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根据工作要求细化考核项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积极配合区政府办公室牵头每月对各公开主体进行的网站督查,按时主动完成每月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度的学习有待加强。对信息公开条例制度存在一知半解的情况,对制度深究细剖的力度不够。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深入学习,重点搞好政策理论和业务培训,指导各科室做好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保密审查等工作,提升信息公开水平,营造更加开放透明、民众参与、服务高效的政务环境。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存在信息公开范围小、角度不够多元化的问题。下一步,将秉承“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力度,增加对重点领域涉及的重大项目建设、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和产品质量管理督查情况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数量,做到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宝坻政务网(www.tjbd.gov.cn)查询。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