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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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门城镇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4-26 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八门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组成。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又一惠民举措,对于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快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等方面有较大进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扎实做好公开载体建设。        

镇领导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副组长,办公室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强大的工作队伍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相关制度。       

1、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主要是根据《条例》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镇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审批程序;确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时限要求。       

2、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制定《八门城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工作初步方案》,明确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      

3、建立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制定了《八门城镇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并按程序依次对待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经审查合格,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公布。       

4、建立政府信息监督体制。制定《八门城镇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公布监督电话,广泛收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三)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       

 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使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根据我镇的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工作情况,至2015年,我镇在宝坻区政府网上公开信息2大类共计480条(其中法律依据120条、行政权力目录36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5年我镇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0件,受理公开答复数0件,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镇对依法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对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支出,都做到自我承担、解决,没有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减免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镇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确保了主动公开全面真实准确、依申请公开依法有据合规,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有效维护了政府形象,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回顾2015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对《条例》和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公开政府信息主动性不够强,公开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等。今后,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      

(二)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全镇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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