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天津市宝坻区2025年营商环境改进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宝坻区2025年营商环境改进提升
行动方案
为持续加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积极营造更优营商生态,更好助力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政企同心共营新“坻”
(一)强化政企联动
健全“业务主管部门分领域+属地分级”制度,区政务服务办牵头采取营商环境监督员“分区域点面结合”方式服务全区市场主体,分层次开展“政企同心·共话营商”政企互动,及时帮助市场主体解决堵点难点问题。(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工商联、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区税务局等部门、各街镇)
(二)强化政策宣传
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围绕科技、人才、执法、纳税等重点领域,年内召开政策培训会40场,政策信息推送更加精准适配,帮助企业了解政策、享受政策。(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区税务局等部门、各街镇)
(三)强化为企服务
线上拓展“津心办·宝坻旗舰店”功能,提供企业服务等网上服务,线下建立“为企服务人员”队伍,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多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解决企业关注的问题。(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网格中心、区工商联、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区税务局等部门、各街镇)
二、政务环境便捷高效
(四)优化政务服务
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新推出10个具有宝坻特色的“高效办成一件事”场景,包括涉企、人才、民政等领域,实现国家、市级、区级“42+26+55”“高效办成一件事”特色事项服务新格局。新增15项“跨省通办”事项。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推进“证照联办”。提高电子证照领取率与覆盖度,方便企业广泛应用。(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残联、区税务局、规划资源分局、医保宝坻分中心等部门)
(五)优化项目审批
升级“654”陪跑工作机制,设立建设项目陪跑工作室,面向全区建设项目提供“集团化审批+集成化服务”,实现接件-受理-办结-出件“一室通办”,搭建审批信息化平台,实现审批结果信息共享,依法依规简化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等手续,加速企业落地。(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住房建设委、规划资源分局、区国动办、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等部门)
(六)优化普惠体系
深化电子证照共享应用、跨部门信息共享、集成服务,进一步推动不动产登记“网上好办”。推进“不动产+水”联办,实现不动产登记系统完成产权过户和自动进行供水过户联办。推行用水报装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模式,压缩办理时长至1.5个工作日内。推进增值税信息变更等7项变更用电业务“即办即结”。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提升经营主体参与交易活动便利度。(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委、区水务局、规划资源分局、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国网分公司)
(七)优化科创服务
围绕“全区科技型企业达到550家”,提升组团式、链群式、联动式服务水平,与天津大学、天津理工大学等10所大学建立校地合作联盟,促进科技型企业与高校达成战略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定期开展项目路演、沙龙等对接活动。通过科技创新积分制、科技创新再贷款等政策,精准匹配企业需求,让科技金融政策切实惠及企业。(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等部门)
三、精准供给要素保障
(八)精准服务强企
优化宝坻户籍新政,助力打造“近悦远来”人才生态。为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入驻企业选聘新一批“科技副总”,为企业提供多层次人才。深入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企业吸纳就业补贴等惠企政策。实施“技能强企”行动,新认定企业培训中心5家,建成就业驿站5家,提供“一站式”就业集成服务。(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分局、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
(九)链群服务助企
组织开展产业链供应链撮合对接活动,深度挖掘区内外重点链上企业供需资源,助力资源高效对接。聚焦生物医药、汽车零部件等产业链条,全力打造市、区级产业主题园区,为产业集群建设增加新动能。(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投资促进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等部门、各街镇)
(十)优化纳税惠企
优化“前台”各功能区域、事项清单及进厅辅导,深化“中台”税费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强化“后台”资源调配和突发事项应对运营能力。进一步提升12366远程坐席咨询服务效能,持续优化跨区域通办服务,推进税费服务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十一)“五全”模式促企
多部门协同以“五全”服务模式,即“全方位研判把关、全方位优质服务、全要素提供保障、全流程推动转化、全链条培育产业”,助推项目招引、对接、洽谈、落地,彰显开放包容、普惠创新的宝坻形象。(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各街镇)
(十二)保障权益护企
持续推动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开展商业秘密以案释法知识讲座,提升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能力。定期开展知识产权业务指导,通过清单式服务为企业梳理知识产权保护风险点,推动企业做好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工作。(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检察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
四、包容监管护商稳航
(十三)司法护航保权益
落实《宝坻区法治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有效促进民营经济蓬勃健康、持续有活力。依法向涉案企业制发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开通“涉企执行直通车”,开辟“涉企恢复执行”绿色通道,促涉企执行“终本清仓”,设立法庭、专门工作室等,对涉企民商事案件集中审理、提高质效。(责任单位:区依法治区办、区检察院、区法院、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服务办、公安分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各行政执法部门)
(十四)监管创新助发展
制定《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5版)》,联合抽查领域增加到53个,扩大联合抽查占比。分情形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打扰。(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司法局、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区各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相关部门)
(十五)执法服务促规范
推行“伴随执法监督+法治服务”新模式,积极整合执法监督人员、公职律师、法治宣传员等专业资源,对区内街镇和重点领域执法开展“伴随”执法检查,同时融入法律咨询、法治体检等法律服务,用规范执法让企业安心发展。(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部门)
五、人文环境开放包容
(十六)精塑城市生活圈
为15家医疗机构新增“一中心+四门诊”,新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满足区内外医疗健康需求。建成31个社区户外微场地、12个口袋公园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搭建涉气工业污染源工况用电监控建设项目,自动化实时监管800余家企业,提升环境监管科技化智能化水平。扩大智能网联车测试道路开放区域,年底前实现全域开放。积极协调增加高铁运力,提升城市道路交通出行品质,打造“乐享福地”。(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区医疗保障局、公安分局)
(十七)构建社会诚信链
增设信用服务窗口,为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专业化、高质量信用服务。建立“信用修复流程”告知机制,开展信用修复“双书同达”服务。开展诚信志愿服务活动,组织诚信志愿服务队,开展个人信用“海河分”、融资信用服务等惠民便企应用场景宣传推广。(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等部门、各街镇)
附件:宝坻区“政企同行·有需必应”工作方案(试行)
附件
宝坻区“政企同行·有需必应”
工作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政企同行·有需必应”部署要求,持续优化宝坻区营商环境,切实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打造“营在新‘坻’”营商品牌,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构建宝坻区“政企同行·有需必应”为企服务机制,通过划分各街镇、园区内经营主体(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企业”),实行分级响应,强化机制运行保障,实现企业诉求高效响应、问题有效解决,形成全方位、全流程、全链条的为企服务体系,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一)区级为企服务专项工作组。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下设立“政企同行·有需必应”为企服务专项工作组。区专项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区政务服务办、区网格化管理中心、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成员单位随工作开展适时调整。
区为企服务专项工作组负责统筹全区为企服务机制的建设与运行,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层级的复杂疑难问题,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召集成员单位专项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区政务服务办承担专项工作组组织协调与日常运行,对片区利用“吹哨”机制仍无法解决的问题,经结合相关部门研判后提请区为企服务专项工作组会议研究解决,并组织编制《宝坻区为企服务高频事项应答手册》;区网格化管理中心负责对通过12345热线渠道反映的企业需求工单进行收集和转派,并提醒承办单位按时反馈。
(二)为企服务人员职责。各成员单位应以专业科室人员为核心组建为企服务队伍,及时为街镇、园区管委会为企服务人员需区级层面支持的专业性问题提供政策指导、解决方法或处理意见;各街镇、园区管委会应以经济发展部门人员为核心组建为企服务队伍,将区域内企业按片区划分,每个片区配备相应的为企服务人员,为企服务人员要采取多种方式主动亮明身份和服务职责,及时发现和收集区域内企业需求并协助解决,确保每家企业都有专人对接,每个需求事项都能跟踪到底、服务到位。各街镇、园区管委会要统筹好人员力量,不得将职责任务转嫁或摊派至村(社区)工作人员,涉法涉诉、信访、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事项,以及违反法律、法规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事项不在服务范围。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科技城管委会要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协助企业解决建设、生产、资金、市场、用工等方面的问题,通过融资服务机制链接金融资源,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强化重点企业服务保障,解决复杂或跨部门问题。
(三)联络员职责。各成员单位应选派1名为企服务联络员,结合本单位职责协调处理12345平台转派的企业诉求工单;各街镇、园区管委会应选派1名为企服务联络员,负责本辖区为企服务队伍的日常管理、调度等工作,整合辖区经济、安全、环保等部门力量,做好为企服务支撑,对为企服务人员上报的需街镇、园区管委会层面协调的问题进行快速响应和处理。
三、工作机制
(一)首接负责。实行首接负责制,为企服务人员要充分利用各类资源为企业答疑解惑,能在街镇、园区管委会范围解决的就地统筹解决。待“津产发”平台企业综合服务模块开发上线后,通过平台为注册登录企业提供事项办理流程、惠企政策供需对接、涉企信息查询等服务,即时解决相关需求。
(二)协同联办。对于单一街镇、园区管委会难以协调、需跨部门联动解决的企业问题,为企服务人员可启动“吹哨”机制,相关区直部门需及时“报到”,组织会商研判,合力高效解决企业需求。
(三)提级会商。对片区利用“吹哨”机制后仍无法解决的问题,经区政务服务办结合相关部门研判后,提请区为企服务专项工作组专题研究,明确牵头部门和完成时限,推动及时高效解决企业需求。对重大、紧急性难题,由区级领导包联挂牌督办,必要时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策。
(四)结果反馈。为企服务人员要将企业提出的问题办理结果及时反馈企业,对于提请区为企服务专项工作组专题研究解决的,由牵头部门将办理结果反馈企业。确实难以满足企业需求的,相关部门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最大限度争取企业的理解与认同。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同联动。各街镇、园区管委会要通过组织政策解读、业务实操等专题培训,全面提升为企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横向协同与纵向联动,实现跨部门、跨层级的常态化沟通,对需多部门协同解决的复杂问题,及时组织会商研判,明确责任分工,合力推动问题高效解决,形成诉求响应与问题解决的闭环管理。
(二)信息动态管理。各街镇园区要结合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每月汇总更新企业的设立和注销情况,做好企业基本信息动态更新,记录服务企业相关情况。各成员单位须结合政策调整和业务变化,每季度动态更新本部门为企服务高频事项应答手册内容,并及时报区政务服务办汇总,确保为企服务人员获取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为一线服务提供标准化支撑。
(三)宣传推广总结。各单位常态化收集在为企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区网格化管理中心要广泛宣传推介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作为企业线上诉求反映渠道作用,及时梳理总结,通过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促进互学互鉴,共同提升宝坻区为企服务整体水平,持续擦亮“营在新‘坻’”营商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