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区人民政府新组建和更名部门印章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市委批准的天津市宝坻区机构改革方案,区人民政府新组建和更名部门15个,分别为:天津市宝坻区生态环境局、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天津市宝坻区文化和旅游局、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天津市宝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天津市宝坻区应急管理局、天津市宝坻区医疗保障局、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天津市宝坻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天津市宝坻区科学技术局、天津市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局、天津市宝坻区金融工作局、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区人民政府批准,上述部门印章统一于挂牌当日启用,涉及有关部门的旧印章同时废止并交区政府办公室封存。
2019年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