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区城市管理委 发布时间:2023-07-10 11:00
政策原文: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坻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6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燃气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燃气安全供气的保障能力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由宝坻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牵头修订《宝坻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应急预案》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天津市宝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区燃气工作实际情况制定。

二、《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适用于宝坻区行政区域内发生各类燃气(含农村“煤改气”工程)供应不足或中断、燃气泄漏、燃气着火爆炸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宝坻区其他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后,需要同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配合的突发事件,按照《应急预案》程序启动。

三、《应急预案》制定过程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印发天津市除雪工作预案等5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2〕31号)要求,依据《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天津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由宝坻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牵头,于2022年8月启动预案的编制工作,经充分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各方面意见达成一致,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四、《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分为总则、组织体系、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宣传培训与演练和附则九个部分。

(一)总则。对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件分级和预案体系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

(二)组织体系。明确了区指挥部及下设机构、成员单位、工作组的组成与职责,并明确了燃气突发事件其他相关单位的职责。

(三)预防与预警。明确了监测信息种类、预防工作要求、预警级别及预警发布、解除与调整程序和措施。

(四)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细化了信息报告的程序、内容及续报要求,规范了先期处置相关工作要求。

(五)应急响应。明确了响应分级、响应启动、响应调整、处置措施、新闻与舆情应对、应急结束等具体内容,重点细化气源供应不足或中断类事件、燃气泄漏类事件、燃气着火爆炸类事件的处置措施。

(六)后期处置。明确了善后处置、调查评估、应急救助等内容。

(七)应急保障。从队伍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避难场所保障等方面,明确保障措施和涉及部门单位。

(八)宣传培训与演练。强调各相关部门做好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区城管委、燃气经营企业、重要燃气用户对关键岗位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区指挥部、燃气经营企业、重要燃气用户应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九)附则。包括责任与奖惩、预案管理、预案实施等内容。

五、《应急预案》政策衔接

《应急预案》中各章节内容与上位文件《天津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一致。应急响应分级分为三级,区级一级应急响应对接市级一、二级应急响应,并做好申请启动市级预案衔接;区级二级应急响应对接市级三级应急响应;区级三级应急响应对接市级四级应急响应。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宣传培训与演练等内容在衔接市级预案内容的基础上,依据宝坻区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