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2-28 11:40

      2021年,宝坻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全面履职,提升政府管理服务能级

一是全面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做优做实审批效率,2021年共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12个,累计涉及政务服务事项7429项,“网上办”“一次办”“马上办”所占比例均大幅度提升,组织梳理《宝坻区“四免”改革事项清单》,免材料、免表单、免实物印章、免手写签名事项达189项。落细落实重点工作,在全市首推综合受理改革,减“门”撤“窗”,555项事项实现“一窗无差别综合受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梳理我区“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96项,累计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7378件;推广电子印章应用,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电子印章,296项行政许可事项实现电子签章。

二是全面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聚焦政策引领,制定《宝坻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宝坻区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推出惠企利民改革措施71条;扎实推动78条年度责任清单落实到位,实现为企业群众服务具体化、清单化。聚焦办事便利,推动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政务服务实现由“一地办”向“异地办”转变,在全区设置“跨省通办”专窗,与北京通州、河北唐山、长春农安签署合作协议,推动政务服务“同城办”升级为“异地可办”,为有异地办事需求的企业群众提供网上查询、代收代办、多地联办服务。

三是全面优化市场监管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宝坻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涉及54个监管领域,组建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人员库”及“检查对象库”,检查对象105户,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210人。落实完成“互联网+监管”事项梳理工作,涉及市场监管事项清单154条。依据违法行为严重程度将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状态标记为良好、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种信用等级。2021年共将72620户市场主体信息的登记信息、处罚信息、许可信息、年报信息等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联合审查各类人员及企业27846户次。

四是全面强化区域环境联防联治。完善京津冀跨地区联防联控治理模式,深入落实《宝玉香三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框架协议》,启动了三河、香河、玉田重污染天气保护协同机制,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协同治理,完善流域治理上下游联动机制,不定期进行水质采样和联防联查,四地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231人次,检查企业926家,发现问题159个,现已全部整改完成。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与北京通州、河北唐山签订了《通宝唐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机制框架协议》,积极推动区域发展共融,共同打造“京东黄金走廊”。

(二)推进科学制规,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021年法制审核区政府文件158件,收到修改意见300余条,切实保证了区政府出台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办理市政府规章征求意见稿45件。向市政府、区人大备案规范性文件4件。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建设。年内出台了《宝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暂行办法》,组织对2016年以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发布的1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后评估,对2008年以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发布的6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动态管理机制。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结合行政处罚法等新修订情况,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年内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13件。

(三)坚持民主科学,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一是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出台《宝坻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和《宝坻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二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程序前置规定,要求决策承办单位在部门集体审议前必须经过本单位法律顾问审查,在提请区政府审议前必须经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确保两级审查、双重把关。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对全区法律顾问的规范化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宝坻区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宝坻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外聘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表》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参与机制,推动法律顾问更好发挥作用。

(四)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平台管理。积极落实新平台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对平台上55个主体单位进行了基础信息完善,确保履职。2021年平台共归集上传执法检查信息27325条,行政处罚信息1631条。及时纠正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典型案例的征集,对示范优案进行推广,对相关差案督促问题整改。二是规范执法行为。结合最新法律条款对《宝坻区街镇综合执法事项目录》进行核对、修订,共修改85项,其中行政处罚权修改了72项,行政检查权修改了13项,调整后,原来由各街镇行使的306项执法权限调整至295项,其中,行政处罚权260项,行政检查权35项,有力促进执法重心下移前推。三是加大协调力度。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出台了《协调解决权责界定不清问题工作方案》,明确了区直部门间、部门与街镇间权责界定不清、执法界限不明的解决途径和办法。2021年研判民生热线工单,处理住建委、水务局、市场监管局之间权责划分不清问题2件。四是加强队伍建设。为指导执法工作有序开展,编辑完成《法治政府建设文件汇编》,组织线上线下培训3次230余人,组织执法人员培训考试2次,新领取执法证人员236人。

(五)坚持多元有效,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照《天津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要求,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增设了行政复议工作科室,补充了工作人员。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大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2021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2件,上年结转未办结22件,现已结案86件,在审8件;涉及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34件,在审5件,已判决29件,区政府均胜诉。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镇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二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在不断强化“公调对接”“访调对接”“诉调对接”和“交调一体化”工作的基础上,又建立了“检调对接”、知识产权纠纷调委会等新型调解组织,完成了全区24个街镇人民调解员选改工作,对2740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调解技能、如何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等方面知识的培训。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与公安、法院、交警等人民调解组织联合办公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处理纠纷。2021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化解各类纠纷2949件,为我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是推进社会治理智能化、法治化。以智慧执法、规范执法为抓手,深化交警警区警长制改革,完善“智慧+”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和交通事故远程处理系统,推进“示范路”打造、“千灯万带”工程。其中,公安宝坻分局的《宝坻区交通事故智能处理平台》项目代表天津市参加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评选。紧盯事故多发路段,强化源头隐患清剿、重点违法整治、宣传曝光提示、路面巡查管控措施,进一步织严织密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网络。2021年共查处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994起,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四是高质量化解信访难题。积极推进重复访治理和积案化解,制定《宝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方案》。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主要领导为组长,8名区级领导为副组长,下大力气集中治理,437件重复访已全部化解。切实规范了信访工作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加强行政权力制约,提升法治政府公信力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及时研究处理人大、政协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意见,严把任务交办、沟通协调、答复审查、督办问效、长效管理等环节,全面规范办理流程,不断提高办理质效。2021年,区政府共收到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11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共67份。所有建议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理满意度达100%。二是加强审计监督。严格审计监督,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力度。2021年开展审计项目25个,查出违规及管理不规范问题,及时移送主管部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重大项目专项审计制度,持续加大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力度。三是加快推进全面政务公开。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积极推进在权责清单、财政资金、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2021年,全区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29件次。

(七)强化法治思维,提升守法普法能力水平

一是突出“宣传重点”。坚持早安排、全覆盖、出新招,扎实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纳入区“八五”普法规划,全区累计组织开展“七进”宣传活动1200余次;纳入新任村“两委”干部培训重要内容,依托区政务新媒体矩阵开展法治思想宣传和法律法规解读,增强了全民法治意识。

二是抓牢“关键少数”。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全年共组织全区拟提拔的75名领导干部和557名科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依托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组织24个街镇3239名“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进行了网上学习培训;组织了全区4370人开展2021年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      

三是带动“绝大多数”。进一步满足基层群众法治需求,深入村居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作用,实现了一村一法律顾问。2021年,村居法律顾问共为群众解答各类咨询2006次,开展法治讲座37次,参与村居治理570次,为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推动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工作推进不平衡、制度机制还不够健全、执法人员专业素质不够高等方面。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始终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一规划两纲要”,常态化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综合知识题库,普发全区,要求各单位组织干部全员学习。

(二)加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

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班子成员法治建设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区委依法治区委进行报告,推动述法工作常态化。年内,区政府召开常务会听取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述法报告,并现场进行点评,有力促进了领导干部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

(三)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区委常委会专门听取年度法治政府报告,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专题部署会,统筹部署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出台年度依法治区工作要点,起草编制区“一规划两纲要”等规划方案,推动法治宝坻、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抓统筹谋划,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深入推进“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全市“全面建成法治建设先行区”目标大局,谋划宝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健全依法治区各项工作制度,优化各协调小组实体化运作机制。持续巩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第三方评估和中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成果,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责任落实,高标准完成法治建设任务

推动落实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区综合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考核,有力提升“关键少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年内,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依法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等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全面了解掌握全区法治建设情况,重点做好跟踪督导,有效推动责任落实。

(三)抓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切实加强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重点围绕法治人才短缺、能力素质不足、分布不均衡等突出问题,不断创新培养机制,优化培养路径,提高培养质量,努力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加大基层行政执法骨干人才培养力度,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结合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等方式,创新培训形式,拓宽培训渠道,增强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工作能力与水平。

(四)抓服务保障,着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紧密围绕经济发展、乡村振兴、民生改善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保障作用。持续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组织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推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引领联系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推动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