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3-26 15:19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行政职能融合和科室(部门)力量配备,进一步厘清行政职能与市场、与社会关系,注重法律和制度的运用。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对行政职权加强事前公示,全力消除权利设租寻租的空间。今年,办理质量监督登记70件,联合验收87件,消防验收和备案86件,竣工备案101件,开发企业资质审批61件,房屋租赁备案868件,施工机械使用登记和延期登记审批4100台次,解决六家施工机械解锁遗留难题,现场服务企业160余次,做到了零延误、零投诉。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持续推行首问责任制和业务政策超前服务。取消工程建设交易服务收费,推行建设工程投标担保,投标人根据实际可用银行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减轻了企业资金负担。采取分部位办理质量监督和以图审承诺方式办理整体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措施,帮助项目早开工。会同区政务办、规自宝坻分局、区国动办、区消防救援支队出台《宝坻区“竣工即投产”实施方案(暂行)》,促进工业项目早投产、早见效益。发挥“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线上政务平台服务提质增效作用,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为企业项目提供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监管服务,减轻负担。推广使用差异化监管举措,实行信用分级分类、区别监管工作模式,对信用好的企业项目降低抽查比例,提高对不讲诚信企业项目的抽查频率,激励市场主体守规矩、讲诚信,营造扶优限劣的行业发展环境,推动全区住建行业高质量发展。实行安全生产领域监管清单制度,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施工质量重要环节、步骤实施清单化监管,严肃查处建筑领域各类违法行为。坚持对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推动建立公平公开公正透明市场环境。加强双公示信息归集,向发改委信用平台归集行政许可信息28个、行政处罚信息28个,强化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联合惩戒。

    (三)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落实《宝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核以及备案审查工作。涉及其他各部门的,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发挥委法律顾问作用,对5项重点项目合同进行合法审核。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今年我委发生行政诉讼案件5件,民事诉讼案件2件,行政复议案件3件,主要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赔偿等行为,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未有败诉。严格落实《宝坻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办法》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四)强化重大决策管理。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带好头,坚持决策前听取决策科室、法治科室和法律顾问意见,坚持党委会议班子集体讨论和最后发言作决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宝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制度,制定了《住建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制度》。公开了委行政执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配套制度、《行政处罚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宝坻区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程序规定要求对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内容,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进行全程记录,逐步深化音像记录手段,在配足执法记录仪的基础上,区住建执法支队高标准建成问询室,配齐影音采集设备,实现全程录音录像,进一步提升了执法程序规范化水平。实施“轻微免罚”制度,在开展建筑市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安全文明施工、房产市场等领域检查执法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于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采取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减少企业经济及信用风险负担。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案卷制作。坚持行政处罚决定告知制度,全年未使用行政强制。今年以来,我委开展行政检查1636余人次,检查工程771项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45份,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问题183处,约谈34起,查处建筑市场、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36起,罚款金额3709260.61万元,涉及安全生产类执法检查473项次,行政处罚27起,罚款金额860248.23万元。

    (六)加强行政权力约束。依法履行职责,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自觉接受政府督查。严格落实对所属行政执法支队的执法监督,用好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做到执法职权和处罚决定政务网及时公开。加大行政执法违法追责力度,坚决杜绝运动式一刀切式执法,持续整治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公开等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对住建委项目建设、执法、民生等方面法定公开。积极提升依申请公开的质量,今年以来,受理依申请公开131件,保障群众政府信息需求。加强警示约谈,坚持依规依纪问责处理,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及时更新了区住建委“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建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学法考试等制度;贯彻落实市、区普法工作部署,制定印发《宝坻区住建委普法责任清单》、《宝坻区住建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组织全委执法监督人员人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法考试,学法考试通过率为100%,平均分达到90分以上。开展普法宣传,在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一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法治宣传进机关、进基层、进社区。举办非法集资宣传月、全国防灾减灾日、宪法宣传周等宣贯活动,印制、派发宣传单、手册、赠品等500多份。在委机关和下属单位办公场所设置宣传栏宣传宪法、民法典和国家安全等法律知识,利用户外大型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营造社会学法氛围。下属单位执法支队、住房服务中心和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在建筑工地、物业小区、评标室等人流量比较密集的场所以及公共部位进行10余次政策宣传,做到政策法规家喻户晓。

    (八)加强信访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强化源头治理,把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妥善处理解决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房地产市场等方面矛盾纠纷,维护住建领域的安全稳定。加强非法集资和养老诈骗宣传和线索排查,加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对房屋拆迁和农民工工资争议,强化与人力社保、街镇的通力合作,加强行政调解力度。今年以来,共接收处理区政府、信访办和网格中心转办信访件及便民服务工单5337件,包括信访件1198件、便民服务热线工单4139件,按期答复率达到100%。

    (九)加强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党委将住建事业发展和法治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确保法治建设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坚持模范带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党章、党规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同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论述新要求和重要讲话精神,集中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委主要负责同志在集体学习时做到带头宣讲,并带领班子成员工作中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重要内容。组织和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持续深学深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论述新要求和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应知应会清单,坚持集中学法和个人学法相结合,积极组织我委国家工作人员参加2023年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通过率均为100%。建立了本单位“学法清单”和“个性题库”,由各科室根据工作实际,重点学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等内容,组织1次学法闭卷考试,参考率、通过率均为100%,有效提升了全委人员学法用法热情和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了依法行政水平和法治素养,强化领导干部和法治队伍建设。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我委以宝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地评估为契机,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中涉及我委的考核指标,成立工作组,安排专人严格把关,认真梳理材料,档案独立成卷,全面展现了住建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悟还需要加强。全委人员普遍存在学习不深入、不自觉、不经常问题,用法治思维解决住建领域问题的能力还有待加强。

二是住建领域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通过各类专项行动,住建市场管理、审管服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方面监管工作虽取得了较大成效,但日常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仍需要坚持不懈、持续用力。

三是化解社会矛盾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强化。突出表现在涉房领域和农民工工资的矛盾还比较集中,特别是保交楼任务还比较艰巨。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住建委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过问各分管领导和科室、事业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亲自协调民生项目建设、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亲自督办建筑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自建房安全、物业管理等重大问题。对于法治建设有关议题,及时组织召开党委会,谋划、部署和推进。落实述法要求,年终述职中包括了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作为考核、评价、提拔干部重要依据内容。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论述新要求和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规、宪法、民法典和住建领域法律法规。宣讲《增强法治观念,坚持依法行政,奋力推进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课,党委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参加宣讲。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行政执法工作标准,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

    (二)进一步健全制度,强化法治工作保障。不断完善全委各项执法流程,规范执法文书,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等制度,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工作,不断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三)持续开展精准普法,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在执法过程中,持续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开展以《行政处罚法》和住建系统行业法律法规宣传为主题的活动,增强法治宣传的实效,提高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受众率。

    (四)实行多元共治,强化矛盾化解。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规范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强化房地产开发和销售常态化监管。加强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实名制平台检查力度,降低拖欠农民工工资风险,充分发挥住建部门协调职能,努力在第一时间通过协调的方式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