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体育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情况工作报告

来源:宝坻区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4-01-12 16:17

一、基本情况

1.行政执法主体。天津市宝坻区体育局,执法人员4人,涉及行政检查、处罚职权4项: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进行检查;对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处罚;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取得许可证后,不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仍经营该体育项目的处罚;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及个人违规管理的处罚。

2.行政执法人员情况。现有持证执法人员4名,今年新增1人,退休1人。

3.行政执法案件情况。截止目前,已完成执法检查166次,同比去年执法检查次数有所上升,原因是今年把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检查纳入检查范围。

4.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完成情况。2023年年初,我单位制定了本年度执法检查计划,11月底已全部完成年初制定的执法检查计划。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1.区体育局持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履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天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平台公示了行政检查。严格履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档形式对行政执法检查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履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都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天津市体育局制定印发《天津市体育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暂行办法》、《天津市体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我单位直接适用天津市体育局制定的自由裁量基准,并要求执法人员尽快学习贯彻落实。

2.2023年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专项行政执法行动。对违反公共体育设施管理的双随机检查,抽查范围全区社区、村,抽查比例4%,数量30个。对公共体育场馆控烟管理的双随机检查,抽查范围区体育馆,抽查比例100%,数量1个。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的双随机检查,抽查范围区内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抽查比例100%,数量4个。

10月26日,由区体育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2023年宝坻区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企业联合抽查工作。在抽查过程中,区体育局就企业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经营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区消防救援部门和区市场监管局就消防安全监督,市场主体登记等事项展开检查工作。

3.加强体育行业执法,对区内4家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个别游泳场所救生员未按规定着装、数量不够等问题,当场要求整改到位,免于行政处罚。

4.加强执法人员公共法律和体育业务法律法规培训,积极组织4名执法人员参加由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2023公共法以及网上学法用法学习和考试。

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天津市体育局举办的体育执法工作培训,通过考试均成绩合格。

三、存在问题

1.体育执法质量不高。机构改革后,区体育局没有设置专门的体育执法科室和人员,大都是兼职人员从事执法,虽然这些人员也经过了市、区两级法律培训并取得了执法证,但在执法过程中,做得还不够严谨,经验不足等原因,导致执法过程可能存在疏漏。

2.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方面还有差距,机关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运用还不熟练。

3.执法力量薄弱。基层执法人员不足,执法记录设备老旧,导致执法过程有时无法记录。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体育强国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党内法规、民法典、体育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党组中心组带头、干部职工跟进,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强化对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贯彻落实,为加强体育行业法治建设提供保证。

2.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运转,执法人员调整、行政处罚、执法资金等事项继续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充实调整执法人员,加强法制培训与监督,积极对接市体育局,加快执法队伍建设,主动公开执法事项、执法人员。加强政务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要件审查、证后日常检查、专项执法,充分利用互联网加监管平台,促进监管精细化、智能化。

3.进一步加大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和规章,增强人民群众爱护健身设施意识,营造和谐行政管理氛围,促进依法行政工作顺利进行,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结合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体育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结合共驻共建,深入到宝平街道白鹭湾社区向广大居民分发讲解《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充分利用载体,营造浓郁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