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统计局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01-10 16:46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宝坻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宝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目标,依法履行政府统计职能,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提供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我单位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理论武装,树立法治思维。

我局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落实,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带头学法,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党规和重要法律法规纳入主题教育、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树立法治思维,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推动学法普法,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1.紧抓“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局主要负责同志结合工作实际撰写署名文章。积极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开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专题讲座。召开依法统计专题培训班,为各有关单位统计负责人开展依法统计培训并进行警示教育。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要求全局执法人员提高政治站位,树立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确保统计执法队伍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公正。

2.推进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学法。牢固树立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理念,以集中学习日、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为载体,采取丰富多样的方式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学法教育。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决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专题讲座,提高机关工作人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统计法治建设能力。积极组织执法骨干参加市统计局组织的法律法规宣讲和业务培训。多次开展法律法规集中学习活动,邀请局法律顾问进机关开展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专题讲座。

3.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培训。坚持逢会必讲法,充分利用专业培训会、五经普培训会、专项行动推动会等机会对街镇、园区、企业统计人员开展统计职业道德教育、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统计诚信宣传。年内共召开法治培训、讲座共计40余场,受培训人数达到4600余人次,深入200余家企业进行宣传,切实增强基层统计人员的法治意识,不断提升防范统计造假、依法依规统计的能力。统计普法宣传进乡村,举办统计法开放日,让依法统计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坚持“先普法,后执法”,把普法宣传前置,执法前向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讲解,切实提升宣传效果,共对36家统计执法企业进行了现场普法宣传。

5.发挥新媒体宣传作用。充分利用“宝坻统计”微信公众号做好法治宣传工作,设置法律法规宣传专栏,新增“以案释法”内容。转发统计违法典型案例,通过案例分析生动开展统计普法。发布“小宝小坻话经普”视频培训课件,并获得市统计局“统计培训课件短视频大赛”最佳创意奖。

6.扎实推动统计诚信建设工作。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和《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利用各专业年定报培训会议,开展信用宣传。组织新纳统企业签订《统计信用承诺书》54份。进社区、进企业开展统计信用宣传活动,通过发放“统计小知识”、“统计法有话对您说”等宣传材料,广泛宣传统计信用典型案例,不断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

(三)规范行政执法,强化执法队伍。

1.有效开展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市统计局《天津市统计局2023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及时制定《宝坻区统计局2023年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和“回头看”工作方案》,采取“双随机”抽查、2022年立案处罚企业“回头看”等方式对24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其中发现问题责令改正4家。牵头组织实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与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共抽查规上工业企业11家。年内对1家企业开展了涉外统计调查执法检查。

2.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对全局执法人员业务水平知识的培训,严格执行统计方法制度和统计执法工作流程,不断提高全区统计法治工作水平。召开执法业务培训会,会上邀请法律顾问讲解行政处罚法,对11名参会人员围绕落实熟悉法律条文、落实掌握专业知识、落实规范调查取证、落实严守纪律规矩四个方面开展培训,切实提高统计人的法治意识和服务水平。分管负责同志为全体执法人员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强化底线意识。结合“宪法宣传周”为全体机关干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不断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法治思维。积极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年内新考取国家执法证人员1名,持证人员达到9名。

3.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天津市统计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执法人员身份信息按要求全部上传到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信息系统,且及时做好更新维护,在执法检查后按规定时限在执法监督平台录入执法相关信息,及时在宝坻政务网公示了202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结果。

(四)落实专项治理行动。

1.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批示要求,牵头制定全区行动方案,召开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部署会,传达学习天津市专项行动部署会会议精神。召开中期推动会,要求各成员单位聚焦问题、聚焦目标,保持定力、耐力、行动力,扎实推动专项治理行动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

2.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每季度向市局报送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台账及专项数据核查、重点执法检查、追责问责情况,每月向派驻纪检组报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按季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的收集报送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内容,并做好全区有关单位的学习贯彻工作。

3.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全区统计调查制度、一套表调查单位入退库、统计数据是否失实等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各专业对全区1200余家企业开展自查,发现部分企业数据存在偏差,但未发现人为干预统计数据情况,已按市统计局相关工作要求作出整改。

4.推进部门联动,发挥监督合力。配合审计局查询2023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涉及的相关单位领导干部2017年以来是否存在统计造假问题,经过梳理,未发现统计造假问题。两次配合区委巡察办认真梳理被巡察单位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未发现人为干预统计工作的情况。与审计部门联合建立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标新形势、新要求,实际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还有差距,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执法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我局执法人员均为专业人员兼任,在专业知识掌握、执法能力建设方面还存在欠缺,法律文书使用和书写存在不规范现象。

(三)普法宣传的方式方法仍需创新。随着统计调查对象多元化、复杂化的日益明显,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普法宣传的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结合工作实际撰写署名文章。制定了《宝坻区统计局2023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和《宝坻区统计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及时制定并公示了2023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召开我区依法统计专题培训班,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各有关单位统计负责人开展了思想教育、警示教育、历史教育和法治教育。向各街镇、管委会转发市局《天津市乡镇(街道)统计“五化”“六必做”工作标准》和《基层统计工作制度》。印发了《2023年宝坻区街镇、管委会统计工作质量评价办法》,不断夯实统计法治工作基层基础,推进依法统计工作向基层延伸。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面对统计法治工作新形势新要求,2024年我局将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高统计法治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坚持“逢会必讲法”、“谁执法、谁普法”,利用各专业业务培训、报表布置、执法检查、数据核查、党建活动等机会,大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紧盯关键少数,加强领导干部普法宣传,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提升领导干部依法统计能力和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意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开展统计法治专题宣传,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加强新修订法律法规和裁量细则学习,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掌握程度。组织满足条件的未持证人员踊跃报名参加执法考试,不断壮大统计执法人员规模,建强统计执法队伍。

(三)规范执法检查流程。按照新《行政处罚法》和市统计局的相关要求,严格规范执法程序、现场取证方法、案卷制作等流程,采用执法前实务培训、“案卷互评”等方式,不断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专业化。认真开展2024年度“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发现统计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坚决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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