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统计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3-01-30 15:35

一、基本情况

宝坻区统计局目前共有8名执法人员,有37项行政职权,其中行政处罚职权21项,行政检查职权6项,行政强制职权1项。2022年共对本区33家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上录入33家,已全部结案,其中行政检查33家,行政处罚4家,行政强制0家,未涉及安全生产类的执法检查。

二、取得的工作成效

(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加强对统计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题研究、督促检查,确保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成立“八五”普法和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宝坻区统计局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宝坻区统计局2022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区统计局关于开展2022年统计执法检查和“回头看”的工作方案》、“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

(二)严格落实普法责任,营造依法统计环境。坚持逢会必讲法,充分利用年定报会、专业培训会、筑基工程等机会对街镇、园区、企业统计人员展开统计职业道德教育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统计诚信宣传。年内共召开线上线下培训19场,覆盖全区所有在统企业,受培训人数达到2700余人次,深入近200家企业进行宣传。充分利用新媒体进行宣传,在微信公众号“宝坻统计”设置了“法治宣传”、“信用宣传”、“民法典宣传”专栏,及时发布各种相关信息。

(三)切实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升数据质量。采取“双随机”抽查、重点执法检查、立案处罚企业“回头看”等方式对33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其中对违反统计法的企业给予警告1家,警告并罚款3家,责令改正4家。牵头组织实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与市场监管、人社、税务等部门联合开展,圆满完成对16家规上工业企业的抽查检查。完成对1家服务企业的涉外统计调查执法检查。不断深入展开数据核查工作,年内各专业共计完成数据核查企业近200家。不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年内共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法律培训6次,完成了3名执法人员换证工作,组织3名业务骨干申领统计执法证。不断加强“三项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天津市统计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执法人员身份信息按要求全部上传到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信息系统,并及时做好更新维护,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录入执法相关信息。认真完成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严格执行我区行政执法年报制度,并在宝坻政务网公示。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仍需加强。个别部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观念仍有待加强,学习传达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等文件精神不够深入,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统计法定义务的自觉性和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统计执法监督能力有待加强。由于执法人员均为专业人员兼任,在专业知识掌握、执法环节规范、执法能力建设方面还存在欠缺,综合素质有待提升。

(三)统计执法力量与工作任务不适应。随着统计调查对象多元化、复杂化的日益明显,统计执法工作任务也日益繁重,统计执法力量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下步工作举措

(一)加大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营造统计法治氛围。持续坚持“逢会必讲法”,充分利用各专业业务培训、报表布置、执法检查、数据核查、检查查询等机会,多种方式并举,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活动、全国法制宣传日、中国统计开放日等为契机,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努力营造统计法治社会氛围。

(二)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防范数据弄虚作假。始终将统计执法作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一项重要抓手,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面落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有力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性,为源头数据真实准确提供坚强保障。

(三)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业务水平。持续加强对全局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执法考试,严格执行统计方法制度,不断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打造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湛、敢于担当的统计执法队伍,不断推动全区统计法治工作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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