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1-09 09:25

区生态环境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全面依法治区2022年工作要求,扛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法治建设深入推进,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持续强化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大差异化监管力度,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将33家行业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依托在线监测、工况用电、无人机、走航车等科技手段,优化非现场检查方式,有效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完成“双随机、一公开”任务571家,推动3家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3052家次,依托执法大练兵持续保持对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惩处力度,深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融合衔接,有效遏制污染隐患。共出动执法人员3285人次,检查企业1309家次,下达处罚决定50份,下达责令改正决定97起,结案140件,共处罚款172.4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2件。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身份,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二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统一运用行政执法文书范本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确保法律文书清晰完整、合法规范,全面应用移动执法系统开展现场执法,实现执法全程留痕、留档;三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执法文书上增加了支队内审与法制审核相结合的双重审核流程,做到查处分离。加强法制审核员队伍建设,确定一名内部法律顾问,同时,聘任1名专业法律人员作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重大合同洽谈,参与案件听证及合同文件审理并提供法律意见,今年以来,我局法律顾问出具31份法律审查意见。

(三)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深入实施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有关要求,领导带队深入包联企业调研走访23次,推动解决问题30个;把严格执法与问需求、助帮扶相结合,在对企业开展常规检查的同时,面对面讲解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手把手指导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污染物处理要求等内容,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违法行为,现场提出整改意见,企业排污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今年来,现场帮扶企业解决问题195个,发放排污许可证、核与辐射安全管理、餐饮油烟治理等明白纸1300余份,协助修复企业信用等级30家次,免除滞纳金申请事项26家次,依托区政企服务平台答复企业疑难问题3条。

   (四)强化区域环境联防联治,协同发展格局逐步形成。聚焦“四个协同”,深度融入和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针对蓟运河上下游汛期水污染防治工作与唐山市玉田县启动联合会商机制,分析研判水质保障难点,安排部署执法监管重点,确保蓟运河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强化区域协同共管,联合唐山市玉田县生态环境分局围绕蓟运河流域涉水企业开展专项检查,联合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安分局对涉固体废物非法转移情况进行调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153人次,检查企业1046家次,发现问题343个并整改完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不断形成,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五)扎实推进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严格落实市局文件要求,对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中提到的十方面线索渠道组织开展筛查,共筛查案件138件,其中日常监管、执法巡查、各项资源与环境专项行动排查129件,信访投诉、举报和媒体曝光排查9件,及时上报我局案件筛查和办理进展情况,组织参加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培训,提高了我局工作人员的案件发现及办理能力,对推进我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有着重要意义。今年以来,共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件,顺利完成市局下达的2起任务指标。

    (六)扎实开展法治建设,推动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一是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强化PM2.5和O3协同治理,升级改造挥发性有机物低效治理设施12家,遥感监测机动车2074662辆、检查检测柴油货车10193辆、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649台次;督促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控尘措施,下达面源污染巡查整治督办函15件,治理裸地84块;细化应急减排措施,研究制定“白名单”,保障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环境空气质量,开展PM2.5在线溯源分析并进行针对性整改,强化露天焚烧火点管控,下发工作提示函及通报8件。二是水环境污染标本兼治,推动潮新污水处理厂、天宝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推进4公里西环路水系连通综合治理、新城水系综合治理。常规性监测10个入河排污口,溯源排查5个入海河流沿线排水口门水质情况,动态更新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治理调查信息。开展汛前雨水管网清掏工作,累计清掏各类雨水井25479座、清掏疏通排水管网14.23公里。加强非法捕捞巡查,开展河道巡查20次。三是土壤污染防治稳步推进,完成2个地块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出具告知意见2份,督促天津市津宝乐器有限公司对用地土壤内环境开展自行监测。深化黑臭水体治理,落实20个点位“一点一策”治理方案,目前完成治理5个,对2021年完成整治的17个黑臭水体治理效果开展自查评估。印发实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点,提升塑料治理效能。深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继续推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水稻侧深施肥技术示范,持续巩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全覆盖、农药化肥使用量负增长水平,推进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  

     (七)坚持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着力提升普法成效。

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了《宝坻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宝坻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依法治理普法工作计划》及《宝坻区生态环境局“普法责任”清单》,并及时将责任清单在宝坻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为全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组织开展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一把手”讲法治课活动,并通过在中共庭审公开网上观看庭审视频的方式开展了旁听庭审活动。二是扎实推进经常性学法工作,提升工作人员知法懂法用法水平。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各类法律法法规培训,本年度参加2022年第3期生态环境法治培训班、《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内容解读、“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执法”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专题培训、执法大练兵相关培训等,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按照司法部门有关要求组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参加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通过率均达到100%,组织新招录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专业法和公共法闭卷考试,通过率100%。三是拓展普法途径,加大对外普法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利用网络、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充分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8+N”志愿服务资源中心志愿服务项目和“6·5”环境日等重大节日,加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培育发展我局志愿服务队伍,采取进企业、进社区、下基层等传统宣传和新媒体矩阵有机衔接,多方位、多角度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联合区融媒体中心拍摄《法润宝坻》“守护碧水蓝天”专题宣传片,利用区级媒体进一步扩大宣传深度及广度,今年以来,共组织志愿服务活动60次,出动志愿者1000余人次,发放宣传物料1万余份;运用好“两微”平台,发布原创信息200余条,合计推送各类信息2500余条,各类信息平台采纳50余篇。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力度需进一步增强,在推进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法治意识不强,不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管理和处理行政事务。

(二)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执法人员不足,我局负责全区企业环保问题,执法地域广,而行政执法支队在编在岗的48名人员中,有执法证件的仅22人,而且执法人员在做好执法工作的同时,还要配合局其他管理科室开展工作,人员少、任务多的矛盾逐渐凸显。二是运用法治思想指导环境执法、环境管理的实际工作还不够,随着各类法律、法规、标准修订加快,执法人员在学习法律的深度和广度存在不足,这对环保行政执法十分不利。

(三)环境宣传氛围还有待提升。各部门、各街镇在生态环境宣传上还存在等、靠思想,主动性、创新性不足;绿色观念还没有深入人心,还没有形成行动自觉,群众参与环保的主动性、积极性还不够;环境宣传工作非常被动,配合环境宣传的单位积极性不高。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牢树“法治是第一保障”理念,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形成合力。狠抓“关键少数”坚持做到“四个亲自”,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推进、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发挥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是加强组织建设和理论学习,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召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会,组织学习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传达重大决策、决定及重要工作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领学带动作用,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一把手”讲法治课活动,带头参加网上庭审旁听活动,增强领导班子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三是严格规范行政处罚程序,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内部法律顾问及外聘法律顾问作用;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落实行政处罚“双公示”上报工作,切实做到数据足量上报、准确上报、规范上报、及时上报,进一步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纪律意识。局领导班子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以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精神为指导,深入持续地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提高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深入探讨、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增强环境保护执法监督能力,通过多种形式,分层次有针对性开展培训,推进环保系统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升我局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崇尚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法治理念贯穿到行政执法全过程,锻造一支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护法、具备现代化领导能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二是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法制学习和执法研究,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定期邀请专家及法律顾问为全体执法人员开展针对性授课,对环保新形势、新政策、新趋势进行全面系统的讲解,帮助环保系统工作人员更好地领会、掌握、运用新规定、新制度、新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加强对生态环境系统执法工作监督检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

(三)加大环保理念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守法能力。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充分结合主题实践活动、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8+N”志愿服务资源中心志愿服务项目和“6·5”环境日等重大节日,加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宪法》、《民法典》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群防群治,让更多的人关心、理解、支持生态环境工作,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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