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审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4-03-28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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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依法审计实践与法治政府建设紧密结合,把审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轨道。按照《宝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年—2025年)》的要求,现就我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我局在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小组会议组织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局上下以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为指导,强化法治观念,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工作法治化水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新气象新作为。

(二)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全面贯彻新时代依法治国理念。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和法规宣传培训作为提高审计干部素质的重要内容,紧密联系审计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抓紧抓实,促进本局审计干部不断提高依法审计意识。一是深入学习《宪法》,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在审计工作中,积极推进宪法精神在审计机关落实落地,更好地发挥审计在促进政策落实、深化改革、反腐倡廉中的作用。二是聚焦关键,促进领导干部在学深悟透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建立健全局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学法用法制度化、经常化机制,组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等贯彻法治精神,开展法治学习的专题调研,促进领导干部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三是多措并举,推动全体审计人员牢固树立法治理念。结合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常态化工作部署,切实开展党内法规学习,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汇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11次;同时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本部门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引导审计人员把普及法律知识贯彻落实到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切实做到知大局、谋大局、融入大局,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二、推进法治政府取得的成效

(一)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健全完善审计制度,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打下基础。一是修订完善各项制度。按我局执法类别制定《宝坻区审计现场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审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二是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按照审计署制定的执法文书式样,规范制作执法文书,实现对执法过程的文字记录。对审计案卷进行完整安全的保存,以便事后查阅。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三是开展审计项目质量检查。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审计档案制作水平,严格按照天津市审计局《区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检查暂行办法》,对审计通知书、审计实施方案、审计证据、审计记录、审计报告、审计决定整改落实、审计决定、移送处理书、审计程序等方面进行检查,审核档案23件。四是重大事项公开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按照审计监督公示办法中规定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根据市审计局安排,在宝坻区政务网站进行公开,确保应当公开的执法结果都向社会主动公开。

(二)坚持依法行政,着力提升审计质量和成效。一是加强和改进计划管理,注重整合审计资源,建立和完善审计现场管理、重大事项报告、审计现场实施等制度,初步形成依据审计管理制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保障机制。二是加强审计整改落实。在《宝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宝坻区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工作措施》,对224个审计查出问题进行督促整改。三是注重审计成果转化,采取报送《审计重大事项报告》《审计发现典型问题》等方式,加强审计综合分析、信息交流和宣传工作,今年内共提出审计建议18条,发表各类审计信息68篇。

(三)深化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效能。通过有机结合不同审计类型,科学编制中长期审计项目计划和年度计划,有深度、有成效地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2023年内共完成审计项目25项,查出各类问题169条,涉及管理不规范、损失浪费等方面。向纪检监察和主管部门移送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4件。

(四)提高决策水平,规范执行合法性审查工作。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党组会议议事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局党组会议按规定进行集体讨论,科学决策。同时,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决策的法律审查把关作用,始终把法律意见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对行政决策的咨询论证作用,主动邀法律顾问参与并征询其专业意见;三是严格把好合同事项的法律审查关,对以我局名义签订的合同均进行法律审查,不断提高法律论证意见质量,保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五)严格规范审计行为,确保文明公正执法。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天津市领导干部网上学法考试系统的学习和考试,通过对多个专题模块的学习和考查,进一步激发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了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我局干部职工的参考率和合格率均为100%。二是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由法治综合科以实操为主、理论结合的方式,重点培训行政执法记录仪的具体使用规定及操作流程,解答执法人员遇到的问题,同时强化执法督导,强调落实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强化执法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做好法治建设日常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法治建设任务,未发生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以及仲裁事项,无局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在审计执法过程中,未出现过重大瑕疵。

(六)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由局主要领导担任我局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主任,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并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将履行推进审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推进,协助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出决策、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近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存在审计任务重、人员少的矛盾。现有审计人员37名,一线审计人员仅有16名,占比43.2%,正逢审计人员新老交替期,骨干力量较之前有所减弱,抽调一线审计人员完成市区两级临时交办任务仍属常态,审计资源力量与任务总量之间的矛盾更加凸显。

(二)大数据审计与常规审计结合不够紧密。审计监督方式方法过于固化,灵活性不够,日常审计工作中,使用的联网数据主要为财务数据,利用财务数据代替手工翻账,数据综合分析较少,利用新技术、新方法开展大数据审计思路有待拓宽。

四、对于接下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切实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一是要准确把握审计工作所处的新环境、新定位和工作的发力点,紧扣中心工作,履行审计职责,发挥审计作用。既要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又要积极推动解决问题,实现揭示微观问题和服务宏观决策相结合,努力在更高层面和更广领域发挥审计作用。二是要突出审计重点,更加有效发挥监督和服务作用。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大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力度,深化财政审计,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加强民生和资源环境审计,自觉做到聚焦重点,服务大局,靶向发力。

(二)强化质量意识,着力提升审计成效。一是坚持质量至上的理念,加强对重点环节的质量管理,进一步优化主审人员、审计组长、廉政监督员、局领导班子四个层面进行阶梯式把关,做到查找问题有深度、审计定性有尺度、审计整改有力度、审计成果有高度,切实把审计“1131”工程的要求落到实处,提升审计质量和成效,维护审计机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二是坚持依法审计,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发现问题线索要紧盯不放,一查到底,严肃揭示和查处骗取财政资金、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等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认真分析,历史全面客观地看待,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持续抓好队伍建设,全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将坚定不移地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审计精神立身,加强审计干部政治思想建设;坚持以创新规范立业,不断推进审计理念、审计方式、审计管理等改革创新,依法文明审计,严格规范审计行为,切实提高审计监督的质量和成效;坚持以自身建设立信,把审计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努力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