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审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03-16 18:15

202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总目标,坚持依法审计实践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紧密结合,全力做好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就我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完善依法审计长效机制。

我局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审计法治建设全过程各环节,不断完善审计工作制度,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好的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一是加强协作配合,健全完善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监督的贯通机制,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净化全区政治生态。二是研究形成《宝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压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责任,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见底到位,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三是研究形成《天津市宝坻区“十四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推动“十四五”时期宝坻区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依法全面审计,始终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统筹全局审计力量,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确保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部署到哪里、国家利益延伸到哪里、公共资金运用到哪里、公权力行使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截止目前,我局开展审计项目25个,查出违规及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122478万元,移送主管部门4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重大项目专项审计制度,持续加大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力度。审计工作中,我局坚持依法依规、客观求实地运用“三个区分开来”分析、判断、处理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坚持依法决策,提升审计机关法治实效。

我局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均经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做出会议记录;对审计项目和其他审计业务事项,集中进行会议研究、讨论把关,强化对审计业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提高审计业务质量和效率。落实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对审计工作中落实重大改革创新举措、重要审计决策等提供专业咨询、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签署对外合同以及其他重要审计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加强法治教育,推进审计机关普法宣传。

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依托“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各类宣传节点,结合共驻共建社区、结对帮扶困难村、“双万双服促发展”企业,持续开展“宪法进机关”“宪法进乡村”活动。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向泰富裕园小区、北潭村、胡家庄村群众发放“民法典与生活同行”宣传资料共计2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60余人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与审计项目相结合,审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向被审计单位人员进行现场普法。组织审计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措施,建设完善机关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注重法治文化宣传,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宝坻审计发布”微信等新媒体载体广泛宣传普及与审计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宣传教育实效性,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严格规范审计行为,确保文明公正执法。

全面落实《宝坻区审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宝坻区审计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宝坻区审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工作,按时上传行政执法检查情况数据资料,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到审计工作实际,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执行审计项目审理制度,有效规范依法履职程序,审计报告、审计工作底稿及审计证据等相关资料,经法治综合科专职人员审理复核,并出具审理意见记录。加强审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组织全体审计干部参加学习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并通过考试,组织3名审计干部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并申领执法证件。做好法治建设日常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中央、市和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各项法治建设任务,未发生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以及仲裁事项,无局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在审计执法过程中,未出现过重大瑕疵。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普法工作效果有待提升。由于审计人员少、审计任务重,普法宣传大部分是按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但对于普法效果关注的不够多。

二是依法审计理念有待创新。审计人员在依法审计中往往注重“查已病”较多、“防未病”较少,事后审计较多、事前和事中审计较少。

三是执法工作质量有待提高。对标先进,我局在政治立审、科技兴审、质量强审等方面还有一定差距,在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还需继续加强。我局需要进一步深化联网大数据审计,提高与审计业务相关的大数据利用率和联网实时审计能力,提高审计人员的大数据审计能力。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由局主要领导担任我局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主任,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并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将履行推进审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推进,协助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出决策、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升审计普法宣传效果。

进一步加强审计普法队伍建设,培育壮大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提升工作指导水平,发挥公职律师、兼职法律顾问等在普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进普法工作与依法审计相结合,突出抓好重点普法对象普法,提升审计干部、被审计单位工作人员、城乡居民等群体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切实提高普法宣传工作实效。

(二)加强依法审计理念创新。

将法治思维与审计工作紧密结合,大力推进政治强审、质量强审,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查已病”与“防未病”并举并重。一方面,要立足查。坚持真审严审,从政策法规的实施、经济决策的程序、项目资金的流向中,积极发现问题、客观揭示问题、如实报告问题,并敢于较真碰硬,扭住违纪违法问题不放,审深审透,一追到底,维护审计权威。另一方面,要着眼防。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深入分析问题根源,提出可行性建议,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举一反三,从源头上预防同类问题的发生。要强化事前事中监督,推动审计监督关口从事后向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转变,实现政府决策、实施过程、实际效果相统一。

(三)提高依法审计工作质量。

牢记“审计发现问题是天职,有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的审计理念,助力守好审计质量“生命线”。积极转变思想,学习借鉴先进、强化审计管理、加强队伍建设,以提高审计质量为中心,以党建引领、素质提升和激励约束为保障,着眼新时代新使命和审计工作职责,健全完善全流程控制体系,加大常态化经济监督力度,及时发现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风险隐患,深刻揭示违纪违规问题,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