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司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3-28 08:57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宝坻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稳步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持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加强文件审核备案管理,严格把关区政府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为各部门招商引资提供法律咨询指导25次,为我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积极推动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设,组织起草宝坻区重大行政决策系列办法,编印《重大行政决策法规文件汇编》,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知识培训,进一步规范我区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下发《关于公示行政执法决定工作指引》《宝坻区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落实事前、事中、事后“三公开”。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力度,2022年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共归集行政执法活动26076件,其中行政检查24079件,行政处罚1997件。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组织29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考试、1738名执法人员完成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

三是开展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对2021年度败诉案件逐一分析原因、查找工作漏洞,制定印发《宝坻区2021年度行政败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减少行政败诉的意见》,推动全区各行政机关以案为鉴,以学促改,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四是推动实施“八五”普法。制定出台宝坻区“八五”普法规划,以区委区政府名义下发到各街镇、各部门施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普法宣传活动,深入村(居)开展《宪法》《民法典》《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470余场;利用区级、街镇、村居三级普法网络和“法治宝坻”微博、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480余条。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完成24个街镇、3234名“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网上学习培训。

(二)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任,扎实开展平安建设

一是积极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组织队伍建设,全区共建立调委会890个。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在身边,化解纠纷暖民心”和矛盾纠纷排查“双百行动”,2840余名专兼职调解员共调解纠纷1670余件。坚持“N+调解“工作机制,“访调对接”实现信访事项终极化解,全年化解各类问题758件;“诉调对接”实现线上线下共治,全年化解纠纷1446件,通过线上调解纠纷497件。

二是依法依规顺利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严格落实日常监管,加大社区矫正对象行动轨迹核查、线上监管教育、出区报警处理、手机离线等工作力度。加筑牢安全底线。在重点时段严格外出审批制度,严控外出审批关。强化个性化矫正。针对不同人群制定矫正方案,做到“既矫又需,以帮促矫”。如对于智力迟滞等人员加强教育帮扶和走访,密切与村干部和矫正小组成员联系,关注其思想和行为有无异常。                   

(三)坚持以法治为民为导向,持续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强化公证公信力建设。严格执行公证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公证人员法律素养。创新发展意识,提高服务意识,在坚持周六值班制度基础上,推广使用电子公证书、远程视频公证、智能咨询终端等,增加为民便民措施,开展预约办证、延时服务,努力实现公证事项由“最多跑一次”向“零跑腿”“零接触办证”转变,全年共受理公证事项1502件,其中国内民事1075件、国内经济121件、涉外民事294件、涉外经济12件。

二是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通过案件回访、旁听庭审、质量评估等形式不断提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服务水平;开展值班律师法律帮助质量专项评查,增强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有效性。开展以“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  送法拥军庆八一”为主题的法律援助专项活动,增强群众法律观念,使主动学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观念深入人心。

三是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搭建1个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4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810个村居综合法律服务站的三级法律服务网络。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心理咨询师、公证员、调解员参与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的纠纷调处工作,为基层群众提供及时精准普惠的法律服务。全年共解答法律咨询4009件,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咨询2466余人次,服务村居406次,参与调解纠纷143起。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过去一年里,我局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是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基层干部知识结构、专业能力跟不上时代发展需求。二是普法宣传方式有待创新。三是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发挥有待提升,对基层执法的监督方式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将政治教育贯穿工作始终。2022年党委中心组共集中学习33次,举办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市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领导干部专题读书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领导干部读书班3期,政治轮训班1期,青年干部培训班1期,律师党员培训班1期,受教育人数累计200人次。二是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落实“述法”工作要求,将“述法”列为本人年度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中,加入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民主评议表和反向测评表,测评结果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作用发挥的重要内容。三是全面正确履行部门职能,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司法行政工作深度结合,作为全局性的重要工作一并部署,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各项法治建设工作落地落实。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全面履行依法治区职能。深化区委依法治区办与区司法局一体化工作机制,无缝隙承接上级依法治区工作部署,全面融入、全程服务、全力作为,配合做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工作任务,重点落实执法、守法普法2个协调小组的实体化运作。持续抓好“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3年重点工作台账》确定的任务分工,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是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继续发挥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作用,服务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在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的基础上,组织相关律师事务所到区工业园区值班,为其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实现惠企利民目标。

三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主力军作用,积极组织调解力量进驻街镇矛调中心,及时就地合理合法化解矛盾纠纷。依法指导辖区街镇、村(居)委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人民调解组织覆盖率100%。 

四是聚焦建设法治队伍。加强基层行政执法骨干人才培养,充分发挥“老带新”“传帮带”作用,在执法人员培训、法律顾问使用、公职律师培养等日常工作中,全面提升基层法治工作队伍人员的素质,努力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