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宝坻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01-06 15:38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就我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全面突破

坚持集中学习与日常学习相结合、线下学法与线上学法相结合,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本年度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局集中学法9次,并通过学习强国、天津干部在线等线上途径开展相关学习。树牢法治观念,积极宣传法律知识,自觉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用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言行,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区委区政府部署上来,促进市场监管履职尽责。

(二)健全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制定权责清单,并动态化管理,统一在区政务网公示。2022年共增加行政职权13项,取消行政职权33项,修改职权名称1项,修改法定依据104项,修改运行流程及流程图434项,并严格按照动态化管理要求上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截至目前,我局共有行政职权523项。

(三)深化简政放权加强行业监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属于依法依规可以取消或改为备案管理的,坚决落实到底,负面清单以外非禁即入,非禁即准,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设立企业1天内即可领取营业执照,登记数据即时推送相关部门,最大限度地减少办理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部门、跨领域应用方面。所有市场主体均可以申请核发“无介质”、“无费用”的电子营业执照,配合市市场委积极推进金融机构与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在银行系统的应用,实现银行实时查询企业注册登记信息,提高核验企业身份的效率。

以食品安全风险分级为依托,督促落实食品经营市场主体责任。抽检各类食品食用农产品3226批次,抽检合格率98.33%。继续推行“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认定工作,完成65家区级示范店认定及6家市级示范店复查工作。持续开展“随机查餐厅”行动,发布“红黑榜”13期。11月初,我区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命名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药械安全“利剑行动”为重点,组织开展了两品一械“净网清源”、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医美乱象整治等15项专项检查行动,摸排网售药械化经营商120家。推动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全面消除特种设备超期未检现象。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非法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共检查特种设备相关单位1625家次,发现并消除问题隐患206处,对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重拳打击。

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和信用修复。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严格执行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今年以来已依法对13起案件免予处罚,对8起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充分发挥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职能,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影响公平竞争的制度、规则,加强公平竞争执法,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京津中关村发展中心挂牌成立“宝坻区商业秘密保护基地”,9家企业列入商业秘密保护企业。积极组织开展《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宣贯培训活动。不断强化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力度,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我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2022年,我局未制定以我局名义下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五)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监督管理,持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与衡正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聘请专业律师作为兼职法律顾问,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重大决策、经济合同审查、法律实务问题研究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今年以来,为重大事项出具法律意见6份,为行政处罚案件出具法律意见5份,代理行政诉讼6件、民事诉讼1件,办理其他法律事务11件。完成公职律师年检考核,1名公职律师离职,现有公职律师1名,今年以来公职律师共开展普法宣传教育15次。

(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充分发挥执法利剑作用,组织开展了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专项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强化区域协查联办,加大案件组织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危害社会安全稳定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违法行为。健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系沟通,与区检察院、公安局宝坻分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化食品药品行政司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十六条措施》,切实强化了食品药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和纪检监察,增强执法的规范性、有效性。全年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3件。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2年以来审核重大执法决定7件。采取以文字记录为和音像记录相结合的方式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政务网站中的机构设置及职责信息。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音像记录工作的通知》,推动音像记录工作深入开展。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和企业开办专区公示办事指南等内容。执法人员在监管执法中按规定亮证执法,积极推动全局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录入公示工作,通过市场主体公示系统、局政务网站进行公示。

(七)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制定下发了《宝坻区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与处置方案》,制订了食品安全、药械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七项应急预案,相应成立了七支应急队伍,为安全监管工作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制度基础、实践基础。按照上级相关要求部署,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尤其是在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民生商品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重点查处相关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八)坚持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着力构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新格局

进一步做好打击传销工作,制定《2022年打击网络传销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在全区开展打击网络传销专项执法行动。开展多部门联合行动,积极打击传销违法行为。2022年,我区无因传销被媒体曝光造成恶略影响;无因传销引发人员伤亡事件;无因传销引发群体性事件。按照区处非办的安排部署扎实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建立宝坻区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共治的消费维权体系,通报消费维权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消费领域重大问题、疑难问题、突发问题,针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牵头成立宝坻区单用途预付卡监管工作协调小组,加强政策协同和工作统筹,向消费者和经营者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发布消费警示,定期曝光典型案例。

不断畅通、拓展消费者投诉信报渠道,通过电话、网络、现场等方式,及时受理、分拨、督办、办结投诉举报件,特别是涉疫事项力争6小时内办结,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具有一定经营规模、较高社会知名度、消费相对集中的商场、超市等线下实体店为重点,按照“以点带面、逐步扩大”的方式,引导526家线下零售企业参与“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共解决投诉举报5080件、区“12345”便民服务热线工单232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6.5万元。

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各部门按时办理相关工作。2022年,我局有19起案件被申请行政复议,其中10起案件维持,6起案件撤回复议申请,2起案件被驳回复议申请,1起案件正在办理中。有6起案件被提起行政诉讼,其中1起一审胜诉、二审正在办理中,其余尚未开庭审理。

(九)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努力营造干事担当的良好氛围

认真抓好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工作,定期对各单位录入情况进行统计,督促各单位及时录入。今年以来,我局通过执法监督平台录入各类行政执法信息共计6429条,其中行政处罚863条,行政检查5563条,强制措施3条。全程通过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开展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网上抽查案卷100卷。

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属于主动公开的公文类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公开。2022年来,我局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市场监管委门户网站宝坻区市场监管局板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9条,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6件次,均通过网站按期办结。

(十)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功能,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在综合受理窗口“一窗通办”的基础上,全面推开“无差别受理窗口”,实现了企业“即来即办”,深入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跨省通办”、跨区迁移、简易注销等新政务服务模式,实现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全流程“一网通办”。今年累计服务新设立各类市场主体13396户,指导2.2万余户市场主体申领电子营业执照。

突出信用约束惩戒,牵头组织全区公示信息和登记事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率100%。完善联合惩戒机制,组织各部门开展联合审查、信息共享、数据共享,真正实现“守信经营一路绿灯,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监管效果。

(十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凝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整体合力

下发《关于调整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和职责的通知》,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制定《宝坻区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我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要求单位依职责抓好落实,提升法治化水平。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的重要决策部署,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法制度,将述法纳入年度报告中。

按照区司法局《关于组织参加2022年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的通知》,认真组织全员参加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的学习考试,参考率、通过率达到100%。根据市市场监管委下发的市场监管领域个性学法清单和个性题库,下发《关于做好学法清单和题库学习使用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单位业务骨干参加学法用法考试1次。9月15日在局机关6楼大会议室组织开展各单位业务骨干参加的“双百”法治宣讲会。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处罚法》等专题培训,利用好已下发的学习书籍,对各项法律法规全文学、反复学,做到入脑入心,保证每年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切实提升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本年度对内组织干部教育培训42次。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普法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2022年度,我局贯彻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按时按规地完成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但是,围绕重点内容集中开展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作用单一、覆盖有限,同时,需要进一步丰富日常普法方式,由于普法对象以文化水平不高、观念陈旧的基层群众为主,单纯地开展现场执法说理往往导致普法对象难以理解,部分普法对象目前还难以接受通过新兴媒介开展的普法,面对这些情况,作出的应对和改变不足,导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收效与“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的总目标之间存在差距。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履行好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统筹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今年以来,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召开了5次党委会,先后研究制定了《宝坻区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2022年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等重要文件。组织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做好市市场监管委执法监督专项检查、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区全面依法治区考评等迎检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随时听取工作汇报,真正把第一责任人职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放在心上。4月28日,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为主题为全局领导干部讲了一堂法治课。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高执法干部法治意识。牢固树立“大法治”理念,加强监管执法业务培训,突出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普及,促进监管执法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做实干部培训工作,严格实训管理,突出业务培训实效,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二)强化法治宣传工作水平。开展实时普法,落实分领域精准普法工作指引要求,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向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延伸覆盖,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联合属地政府部门,借助农村普法阵地,创新普法方式,推进“智慧普法”,完善基层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三)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不断提高服务效率;持续做好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工作,助推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创新服务机制,强化提前介入、上门指导、全程跟踪,努力延伸服务“半径”,针对不同企业精准制定差异化扶持政策。提升服务层次,开发企业登记数据资源价值,为区委区政府提供高水准决策建议。

(四)突出重点领域监管。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年度审核为契机,统筹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继续加强十类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管,突出保障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药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不断拓展监管范围,消除监管盲区。常态化开展重点领域收费和“转供电”检查,推动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强化网络交易监管,加强重点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五)营造宽松经营环境。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并自主扩大范围,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继续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坚持教育与规范并重,严格执行“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切实营造宽松的经营环境。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影响公平竞争的制度、规则,加强公平竞争执法,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执法过程中音像资料的记录、保存和使用。强化执法监督平台工作,进一步发挥执法监督平台的监督作用。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为抓手,进一步做好新执法监督平台执法信息归集工作,严格数据录入工作,落实好数据录入数量、质量、全覆盖等方面要求,通过平台评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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