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12-28 14:30

区人民政府:

2023年度,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人社局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我局工作,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根本职责,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开展各项普法工作。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履行单位职能。一是提供“保姆式”维权服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统筹做好欠薪线索登记受理、属地流转、跟踪反馈工作,密切关注重点欠薪项目及重点信访人,分门别类,靶向施策,做到各类信访案件及时处置化解。2023年以来,接待来信来访675批2264人次,处理突发信访104件,受理“平台”等渠道线索5183件。二是实行“大数据+铁脚板”检查方式。深入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风险隐患巡查整治行动和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发挥监控预警平台作用,对预警信息多、举报投诉集中的重点项目开展“全方位”检查。2023年以来,完成重点项目日常检查232户次,开展单部门随机抽查检查8户,书面审查154户,部门联合检查17次。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案件查办过程中,全面掌握案情,采取针对性措施,督促企业履行义务,案件核处办结后,及时回访并录入台账,对拒不履行工资支付义务的企业作出行政处理处罚。2023年以来,立案235件,非立案协调36件,为288名工人追发工资337.7万元,对13家用人单位罚款24.6万元。四是提升仲裁调处质效。强化区联合调解工作室调解能力,新增区法院为成员,实现常态化调裁和调诉对接;优化调解员队伍,根据能力、业绩由27名精简为19名,提升调解实效,累计调解成功333件,同比增长17.7%。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指导20家企业建立劳动调解委员会,培育选树2家示范调解组织,其中宝坻区经济开发区商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挂牌成立,街镇及企业调解组织调解能力显著提升,累计调解成功704件。仲裁院累计受理各类案件1232件,当期结案率100%,其中调处921件,裁决315件,共为劳动者追索各类报酬待遇共计2771.69万元;区各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1272件,调解成功率87.4%,当期结案率、调解成功率均居全市前列。

(二)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推行阳光政务。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依法公开,累计公开各类信息83次。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办理、答复各环节,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三是依法归集信用信息。及时做好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报送,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共享,累计推送双公示信息60件次。完成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构建起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三)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普法活动。一是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主题普法宣传。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12·4”宪法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在一楼大厅滚动播放宣传片及宣传标语、送法进企业进社区等方式,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更加深入人心,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人社惠企利民政策宣传。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采取进社区、进企业、进村镇等形式,就目标群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进行宣传。同时汇编人社各级惠企利民政策,印制政策精简明白纸发放到企业,向企业主要负责人面对面进行政策宣讲和用工指导,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2023年以来,累计召开各类人社惠企利民政策宣传活动60余次,实现政策宣传在街镇园区全覆盖。三是劳动保障普法宣传。开展送法入工地活动。推动建设项目依法实名制用工管理,推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工资保证金制度、总包代发制度,并设立使用现场维权告示牌,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2023年以来,累计举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宣传活动19次,进一步源头预防欠薪事件发生。开展企业用工合规培训。为辖区企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大讲堂”“仲裁讲堂进企业”等活动,为企业负责任人、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保障协管员等开展劳动保障相关法律培训。2023年以来,累计开展25场,受益企业590家,发放宣传材料330余份。走访韵达、木丁等新业态企业,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工时与休息休假、摸清用工人数,宣传讲解人社政策、规范平台企业合法用工,发放宣传材料260余份,全力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四是建立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常态化机制。5名青年仲裁员与25家劳动争议易发的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联系机制,开展普法讲座和入企志愿服务活动13次,帮助企业梳理解决劳动用工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企业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提高争议源头预防化解能力。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思想运用不足。一方面,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方面仍有差距。在一些地方学习不系统、不深入,在入脑入心、融会贯通、指导实践方面还有差距。另一方面,部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淡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需系统性提高。

(二)风险防范不足。今年我局被复议案件,被行政诉讼案件依然不断出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诉求数量增多。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局法治意识、化解风险的能力还不够强,必须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用法治方式化解法律、舆情等各类风险,保障发展安全、事业安全。

(三)执法能力不足。客观上,我局执法队伍力量不足、编制不统一、设备不完善,主观上依法履职、依法执法的意识和还不强,权责清单上上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职权的履职率较低,需要进一步履职及更新权责清单。行政执法队员也需要更多有关行政处罚法的专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对全局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协调和督办,主持对全局法治工作制度汇编的修订,统筹推进全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以及宪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切实落实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把学深悟透成果转化为法治人社建设的生动实践。建立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学法纳入党组中心组必学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作用。在局党组示范引领和领学促学下,全局上下深入学习领会宪法、党纪法规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抓好各类法律法规学习。2023年以来,党组中心组开展法治专题学习5次、本人带头讲法治课和邀请法律顾问讲法治课2次。三是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全年召开党组会议45次,坚持“会前沟通、充分讨论、集中决策”的议事决策机制,自觉形成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实践的工作氛围。完善和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运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专业力量对全年印发的37份文件进行审查,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规。四是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坚决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和行政应诉管理办法,2023年涉及本局行政诉讼案件应由机关负责人出庭16次,实际出庭16次。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领导干部和全体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着重加强领导干部,即“关键少数”的法治教育,推动带头学习、带头守法、带头用法。同时,通过制度化的学习与实践,不断增强全员的法治意识,确保人社系统内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长效机制。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原则。继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以此为契机,推动行政执法不断走向规范化。在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积极尝试“互联网+监管”的新模式,使人社服务更加贴近基层,线上办理更加便捷。

(三)强化矛盾化解机制,确保人社领域的和谐稳定。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提高矛盾处理的效率。在维权执法和争议调处方面,采取全链条的管理策略,从源头预防到末端追讨,全方位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的稳定和谐。

(四)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深化普法活动内涵。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使普法工作与日常业务紧密结合。在普法内容上,聚焦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核心领域,以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的深度融合,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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