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3-29 10:28

区人民政府:

202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的指导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关于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认真学习文件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依规履职,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我区快速发展持续提供了良好环境。现就我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贯彻落实,持续完善各项制度

一是严格落实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全局年度办结的案件质量进行严格评查,对参加评查的案件实行一案一评,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逐案审查、逐项评分,着力提升办案质量和执法公信力。

二是落实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执法。我局共有执法人员6名,2021年度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录入一般程序案件1件,结案1件,行政检查187件,行政处罚1件,处罚1.5万元,罚金已收缴。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从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发挥记录作用等方面,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过程进行记录,全面系统归档,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将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重大疑难案件、拟作出达到听证标准的行政处罚决定等纳入集体审议范畴,对行政处罚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有效性。2021年共对3起重大疑难案件召开了集体讨论会。

三是严格落实廉政执法。将行政执法办案和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明确了违规者相应的处置方式,有效防范领导干部和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对行政执法的违法干预及随之产生的不良影响,筑牢防止干预办案、插手执法活动的“防火墙”,确保行政执法机关公正执法,维护法律权威和执法机关执法公信力。

四是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各部门之间进一步强化综合监管职责,健全行政执法部门与有关部门相配合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努力构筑衔接顺畅、严密高效的行政执法网络。

(二)普法依法治理,提升法治水平

结合本部门职责,积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执法支队持续开展送法上门服务,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理念,精准指导服务企业。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劳动关系法律风险和困境,就维护企业和员工的权益、劳动合同签订、落实劳动者相关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登记等问题提出防范指导和建议,为企业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和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执法支队通过微信业务交流群,采取线上培训的形式开展专业培训,组织街镇执法人员对下沉的执法事项参训学习,提高全区综合执法大队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

(三)构建调解、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

一方面加强调裁衔接机制,提高解决劳动争议案件的效率。一是突出“多元共治”理念,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工作室。我局联合区总工会、区司法局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工作室,工作室充分发挥案前调解的优势,为双方当事人高效便捷地解决纠纷。二是突出“源头治理”作用,建立仲裁员联系调解组织机制。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工作指导,仲裁员深入争议多发街镇,与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员对接,指导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开展,切实提升调解组织化解劳动纠纷的能力,尽量让矛盾化解在基层;以”仲裁员联系万家企业”活动为契机,仲裁员选取争议多发企业,并与企业开展对接,对企业用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随时指导,在普及法律的同时尽量让矛盾化解在源头。三是突出“强化调解”意识,加强与基层调解组织的紧密联系。仲裁院处理案件时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强化调解建议书、委托调解、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工作,以此助推基层调解组织处理案件提质增效,使劳动争议调解工作逐步向基层下移,并推进“互联网+调解”工作。另一方面,完善仲裁与法院的衔接机制,构建裁审协作大平台。一是深化裁审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一次裁审联席会议,互相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分析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形势,并就裁审的受理范围、程序衔接、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沟通协调。二是强化联络员制度。通过庭审观摩、联合办案等方式,了解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对劳动争议的处理模式,从而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裁审的进一步衔接。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立足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是执法力量薄弱,行政成本颇高。我区多数企业建立时间较短、生产经营条件较差、员工流动性较大,劳动用工不规范导致劳资纠纷案件仍然频发。目前执法人员偏少、执法工作烦琐,导致执法力量薄弱。在执法过程中尤其是在案件查处、欠薪线索处理、日常检查、接待信访和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力量严重不足,影响了执法工作的纵深开展。

二是监察对象法律意识淡薄,行政执法难于开展。许多企业经营者和员工的法律意识淡薄,对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所知不多,导致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劳资关系紧张。部分用人单位过于追求利润最大化为主要经营目的,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另外,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后抵触情绪比较严重,不配合执法人员工作,对基本法律认识不够,使行政执法工作不能有效落实。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主要领导带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和第四次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建立由局长任主要负责人的法治建设领导机制,统一领导全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坚持定期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纳入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和责任主体。将依法行政工作任务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局党组重视法治建设考核工作,坚持将考核结果作为对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局党组积极落实学习法治建设方面有关内容,先后将《民法典》《政法工作条例》《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15条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反分裂国家法》《反间谍法》《宪法》《保密法》《公务员法》等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通过日常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杜绝局领导班子成员特权思想、法治观念淡薄的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强化制度约束,用制度管人,确保人社工作规范性、合法性,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今年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2022年我局将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全面履行行政执法的各项职能,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健全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坚持严格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

二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管理执法人员、规范自由裁量运用,强化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重点加强行政执法事项的学习,坚持执法程序、调查取证、文书制作、案卷规范等实践技能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综合能力,促进执法行为公正、文明、规范。    

三是执法力量进一步向基层倾斜。依托街镇综合执法大队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两级行政执法职责关系,加强执法的指导,强化行政执法属地管理,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避免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