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农业农村委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3-21 11:17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农业农村领域依法治理,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全区农业农村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多形式开展学习培训,提升干部履职能力

一是坚持集体学法制度。区农委党委班子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了民法典、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乡村振兴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宣传活动,教育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是组织开展执法人员集中培训。通过组织案件评审、执法培训、专家讲座等学习方式,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办案调查取证、天津市农业行政执法程序及文书制作、行政处罚案卷制作实务要求和技巧、行政强制典型案例剖析等。2023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执法人员集中培训17次,累计参训850人次。通过对行业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通用法律法规的学习,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法治水平。

(二)多措并举,开展农业农村普法宣传工作

将“进农户、接地气”作为普法宣传关键,切实用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和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营造法治教育学习氛围。

一是以重大政策法律出台及主题日宣传为契机,集中时间、集中人员,深入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活动。2023年以来累计开展了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民法典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反邪教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全民禁毒月”宣传、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宪法宣传、食品安全宣传等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材料4000余份,大力推动了法治知识进村入户。

二是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组织农业执法人员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活动,通过电话联系、建立微信群和现场培训指导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以案说法,为示范户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指导和服务。活动开展以来共进行微信远程服务265次,与示范户现场对接,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750次,开展集中法治宣传培训27次,张贴、发放宣传材料1.1万份,共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698户,涉及全区24个街镇,697个村,全区村庄示范户覆盖率达到92%。

(三)严格执法,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坚持将法治宣传融入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将行政检查、处罚、强制等执法现场变成法治宣传第一现场,向管理对象、从业人员实施精准普法,有效促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提升农业农村行业治理法治化水平。二是畅通渠道,接受监督。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信访渠道,安排专人接听群众电话、查办群众来信、受理市民热线转办工单。对群众举报、投诉的各类农业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形成受理、分派、查处、反馈、回复的闭环工作机制,依法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2023年以来,共接受、办理群众投诉举报信息335个,办结率为100%。三是严肃程序,依法履职。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精神全面贯彻到农业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涉及的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农机等法定职责全面开展执法工作,2023年以来,全区共查处农业领域违法案件175起(其中移送公安机关4起),结案74起,开展行政检查1476次。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农业农村市场秩序、化解农村矛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我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对标对表《宝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工作要求,结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求,我委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较为明显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的联系还不够紧密;三是普法活动开展形式还不够丰富。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坚持集体学法制度

区农业农村委领导班子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领导班子理论学习组年度学习内容,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学习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并组织班子成员对学习内容进行了讨论交流,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开展中心组学习6次,系统学习了《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天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深刻领会了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地位,领会了党的领导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统领地位,做到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二)切实落实领导责任

委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根据全面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农业农村各项工作之中,委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法治建设摆在委机关工作的重要位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把法治精神全面贯彻到落实农业农村领域各项政策、法规、文件等工作中。

(三)依法民主决策,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一是健全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按程序办事,有效防止各种以权谋私行为发生,保证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二是聘请天津津宝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我委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涉法涉诉案件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等事宜进行合法性审查,对防范风险提供法律保障。三是加强外部监督,切实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法治建设、重大项目推进、重点领域信息等内容公开,并在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加农业农村工作透明度。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委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推进农业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法治意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一把手”负责制,牢固树立法治为民的初心,不断提升法治为民的能力,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强化法治教育。健全常态化学法机制,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继续用好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平台和专题学习等方式,引导广大干部增强思想自觉、法治自觉、行动自觉。

三强化普法宣传。认真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灵活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天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同时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抓好政策文件尤其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做好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工作,及时回应公众的期盼和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