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民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

来源:宝坻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12-20 14:30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的要求,及《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操作指南》相关内容规定,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民政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不断完善民政法治工作保障

1.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五项公开”制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2年,共在政府信息平台上公开91项政务信息。

2.严格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和发布规范性文件,做到不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制定规范性文件按照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协调分歧、法律审查、讨论决定、签发公布的程序进行。制定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时,坚持通过公开征求意见、举行听证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3.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区级专业培训,切实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树立服务观念,促进效能建设。结合我局实际,明确学习内容,制订学习计划,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学法、知法、用法的氛围,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增强依法履职的能力。

4.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行政中发挥应有作用,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特聘请了天津天衡律师事务所苏桂祥律师作为法律顾问。

(二)推进民政领域执法能力建设

1.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规范

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落实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民生保障政策,做到应保尽保,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2022年审批城乡低保(低收入)、特困供养479户、780人,注销城乡低保(低收入)191户、351人。累计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人员补贴1.059亿元。对因患大病或遭遇突发事件造成临时困难的406户,发放救助金247.66万元。为全区6916户、10721人发放年终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春节慰问款756.43万元,饺子款107.21万元。为6825户低保(低收入)、特困供养人员发放取暖补助232.05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948.8万元;发放困境儿童补助资金321.08万元。实施“点球式”精准救助。今年以来,共救助11户,发放救助资金30.03万元。

2.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组织完成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制度、村级重大事项“六步决策法”和村务公开季度检查工作。12个区检查组,分赴所包街镇(每个区检查组包2个街镇)开展季度检查和重点村督查。实施“天津市村务公开平台”运用实现全覆盖,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平台微信端手机APP登录查看村务公开事项工作。今年全区751个村在天津市村公开信息平台共上传村务公开事项5664次,村务公开信息平台正常使用中。推动全区各村村民知晓率和户注册率逐步提升,目前微信平台关注人数为234194人,已注册21820人,浏览量为1723645次。

二是健全城乡社区楼门栋长。本着便于服务和管理的原则,按照楼栋或50户左右常住户数设立1名楼栋长,在有关10个街镇的200个居民住宅小区,采取居民群众自荐和推荐相结合,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方式产生3912名楼门栋长(包保135568户居民),任期由居(村)民委员会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5年。

3.社会专项事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构建居家社区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全部纳入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范围,截至目前累计发放补贴款1608.68万元。推进宝坻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该中心坐落于宝平街道潮阳大道与开元路交口西南角艺馨佳苑小区内,建筑面积5507㎡,设置养老床位130张,总投资1800万元。发放老人家食堂助餐补贴19665元;百岁老人营养费补贴15.95万元。推进街镇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印发了《宝坻区关于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实施方案》,每个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米,设置托养区、日间照料区、多功能区、智能服务平台,为老年人提供专业护理、生活照料、心理慰藉、居家入户等综合性养老服务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目前14个街镇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已全部建成。

二是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管,保证规范有序发展。目前294家社会组织中需要年检的273家,已经完成247家,年检合格率91%,指导区消费者协会5家社团换届,督导社团换届39家,通过年检、年报开展涉及“精神控制类”“有害培训”“心灵法门”等违法社会组织专项整治。与市场监管局、发改委联合执法抽查31家。与天津市国安局开展了多次联合执法,严查社会组织涉索罗斯基金会、开放社会基金会及相关有害活动。全年总计清查出违规社会组织14家。

三是婚姻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年累计完成婚姻登记7181对,登记合格率、群众满意率均保持100%

四是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全年发放丧葬补贴600.3万元。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丧葬用品市场进行了执法检查。“中元节”在城区四个街道举办文明共祭120余场,摒弃烧纸祭祀习俗等文明、安全、环保、节约的祭祀方式,让文明祭祀之风深入人心。实现了在传统民俗节日中无焚烧冥纸迷信用品等行为,促进了我区创城创卫工作开展。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部分干部和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工作的长期性、基础性认识还不够习惯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与基层的配合不够,各自为政的现象仍然存在,未将服务、管理、执法实践与普法有效衔接。

二是普法宣传形式不够丰富,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利用新媒体创新开展法治宣传的手段还不够丰富,普法受众有限,成效不明显。仍依赖传统线下普法载体,没有及时推陈出新,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缺乏针对性、互动性和吸引力。

三是专业性法治人才队伍力量不足,目前从事执法工作的干部大多数非法学专业出身,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培训,导致执法队伍专业性不足,法律素养有待加强。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调整充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构,细化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各成员职责,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切实把本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将法治工作与民政保障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做到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办公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认真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相关文件的学习,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法治建设相关要求、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利用多种学习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同时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专题讨论,细化安排,统筹引领法治政府创建各项工作。

二是开展普法宣传。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图板等多种形式深入社区和养老机构开展普法活动,切实提升干部群众学法知法的行动自觉。鼓励党员干部进社区、进农村、进养老院开展政策宣传,全面提升群众对民政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严格遵行“三项制度”,配备了执法记录仪,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提高了执法透明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采取更新政务网站政策信息、发放政策明白纸等渠道,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公开民政政策法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便民利民的良好服务氛围。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优化社会事务服务

1. 全面落实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政策;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公建民营;指导属地街镇抓好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工作,为辖区老年人开展养老服务;持续推进街镇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继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开展;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养老机构监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开展星级达标活动;推进养老机构医养签约,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率达到100%;跟进植乡居扩建项目二期工程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落实各项养老补贴政策;继续实施“寸草心”“手足情”志愿助老专项行动和关爱农村留守老年人志愿助老项目。

2. 加强村务公开、“六步决策法”和协商民主工作。严格落实季度公开制度,确保村民自治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收到实效。加强对村干部廉洁自律教育,把住关口,强化村级“三费”监督和审查,杜绝巧立名目乱花钱现象,避免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平台微信端手机APP登录查看村务公开事项工作,公开事项经村报镇审每月上传平台,提高村民注册率。

3. 壮大志愿队伍,加强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清理注销违规社区社会组织,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党建引领。

4. 筑牢社会救助体系。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抓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对患病、残疾人、单亲子女在学、享受计划生育扶助、老年人等特殊困难家庭实施分类救助政策。对有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的家庭,符合低收入家庭救助条件的,可自主选择以家庭为单位享受低收入家庭救助待遇或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按照单人户享受低保,不叠加分类救助政策。

(二)强化宣传教育,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运用现有的公众号、新闻媒体“赶大集”方式,继续加大低保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尊法评理”“法律七进”“以案说法”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努力营造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工作人员严格规范执法,广大群众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氛围。让群众更加明白、了解民政工作,争取更大支持,让群众参与监督,提高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