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交通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3-03-15 09:03


宝坻区交通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区人民政府:

按照《宝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有序推动宝坻区交通运输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现就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教育学习,提高法治能力。我局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一方面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班子领学促学作用。今年,局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动法治中国建设等内容7次,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3次。另一方面,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机关公务员参加学法用法培训和考试1次,开展不同形式的法治讲座2次,积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入心入脑,层层传达、全员覆盖,逐级培养锻炼行政工作人员法治思维。

(二)科学轮训,持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为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思想素质教育力度和法律法规培训,为了保证执法队伍的轮训学习常态化,做到疫情防控与业务学习并进,我局以各部门为单位,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有序开展轮训学习和个人自学工作。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治课3次,组织完成轮训学习13次,个人自学10次,全市执法平台培训考试1次,单位执法考核1次。全局累计参学2000余人次,人均学习68余学时。把轮训学习系统化、具体化,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三)严格纪律,规范依法行政。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全面规范执法队伍,明确交通行业领域内日常监管、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等工作。行政处罚方面:全年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51件,罚没款31.23万元。1.联合超限治超处罚总金额为31.13万元。2.群众举报客车不按规定站点停靠罚款0.1万元。3.“一超四罚”中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吊销《道路运输证》11辆;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停业整顿10天的企业60家;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暂扣资格证继续教育一次的驾驶员7人。151件行政处罚案件均不涉嫌犯罪,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实现全年无诉讼、复议败诉案件。行政检查方面:全年共出动治超执法人员1.49万余人次,检测车辆101.86万余辆次,共处理违法超限超载车辆1536辆次,其中“百吨王”23辆次,监督违法当事人自行卸载、转运货物2.35万余吨。

(四)加强监管,增强执法公开透明度。全面推广应用天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制定年度行政执法计划、“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一是对客运、货运、维修、驾培、出租车、交通工程质监6个子行业开展双随机抽查,联合税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并已全部完成抽查和结果公示工作。二是应用监管平台组织实施执法监管工作。检查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合理整合同一对象涉及的抽查任务,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依法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开展检查。

(五)精心组织,营造学法普法良好氛围。结合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创新普法形式。一是组织机关干部利用“学习强国”平台,自觉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专栏学习,系统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主题宣讲;二是利用“宝坻交通”公众号媒介转载,向社会公众传导尊崇宪法,让宪法精神在人民心中落地生根;三是基层各单位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宪法宣传,引导过往司乘人员和广大群众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维护法治权威。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过去一年里,我局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普法阵地相对薄弱。法治阵地虽然能达到全覆盖,但是无亮点和代表性,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有待加强。二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行政处罚案卷质量仍需提高,部分处罚案卷细节上仍有不足;行政执法公示不够到位,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说理式”执法工作推行有待提高。三是执法队伍专业力量不足。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尚未理顺,执法专业人员缺乏,执法队伍年龄结构整体偏大,后备执法人员不足,一线执法基础保障能力不足,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执法能力亟待提高,创新意识不强,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发挥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作用。

一是我局成立了由一把手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发挥“领头雁”作用,率领全体干部职工,紧密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坚决把党中央、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贯穿到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全过程,落实到交通运输行业的建、管、养、运等全领域。

二是“一把手”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述法、带头示范述法、督促落实述法工作。以全方位自我检视、深刻认识、深入剖析撰写专题述法报告。

三是我局协调有关单位完善一名公职律师到位,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法制审核中的作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目前,重大执法决定均经本单位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依托处罚系统,严格执行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提升行政处罚整体水准。

四是为加强交通局内部执法办案监督,进一步落实《天津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根据《天津市2022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2022年8月1日经局党委研究,特别成立了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审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行政处罚案卷的审核工作。自成立以来,领导小组根据案情及时召开会议,对我区11件重大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件均进行了审议,切实保证了案卷审核、考核的双重把关。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化实施交通运输领域法治政府建设,为建设法治交通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是以党建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引领,持续履行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相关工作,统筹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三是严格落实《宝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五个环节决策机制,细化重大决策事项标准,畅通沟通反馈渠道,推动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是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强化执法服务意识。坚持“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深入企业,将执法融于服务之中,在优化服务中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坚持“说理式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让企业深入感知执法理念,让交通领域内有关法律法规更好的在企业中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