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交通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2-03-28 16:27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委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规范、完善工作链条,推动宝坻交通运输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学习,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局党委中心学习组专题学习了《民法典》《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意见》《宝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组织机关公务员参加学法用法培训和考试1次,开展不同形式的法治讲座3次和线上旁听庭审活动1次。

(二)注重训练,强化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

制定《交通局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制度》和《交通局执法人员轮训方案》,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各类执法培训活动20余次,保证每一名执法人员全年培训不少于40个学时。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轮训和专项培训,增强了执法人员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的能力。

(三)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执法能力和水平

今年5月至10月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召开专题部署会7次,向市交通运输委报送专项整治信息41篇,查摆“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罚”的问题1个。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和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易存在的5个方面问题,采取全面开展执法轮训、走访企业11家、新建便民服务点4个、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4次等措施,提升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水平,查摆出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四)加大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了“路政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法律宣传活动,共制作展板5个,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在群众中创造了良好的法律宣传环境。

(五)动态调整,梳理完善权责清单

结合《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天津市公路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修订情况,重新梳理我局权责清单,通过政务网站公开权责清单211项,及时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

(六)强化“外脑”支持,推动重大决策法治化

严格落实《宝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五个环节决策机制,细化重大决策事项标准,推动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外聘法律顾问1名,严格把关局对外签订的合同8件,全年无一例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发生。

(七)科学部署,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宝坻区防控指挥部进京通道管控专业组工作方案》,严格做好进京管控工作,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调整进京客运班线,发挥“首都护城河”作用,有序组织辖区内交通运输、公路建设领域从业人员接种新冠疫苗,接种率达97.4%。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过去一年里,我局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治意识仍有欠缺,部分科室和单位依然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现象,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积极性不高;二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与新时期执法要求存在差距;三是综合执法改革人员未完全到位,规章制度不够完善,机构职权边界不够清晰。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发挥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始终坚持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党委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组织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见》。二是认真落实“述法”工作要求,将“述法”列入本年度述职报告重要内容。三是亲自审议制定《交通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宝坻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四、今后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安排

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化实施交通运输领域法治政府建设,为建设法治交通提供有力的保障。